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石柱府文〔2022〕69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委托县审计局局长杨林权向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报告,请予审议。
县 长:
2022年10月11日
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
——在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杨林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紧扣全县经济发展中心,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保障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在县委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指导下,县政府认真执行县人大决议,围绕“开源、节流、保重、增效、风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财税改革政策,稳步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全力落实“三保”任务,确保疫情期间全县经济平稳运行。县级各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决策部署,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促进各项事业稳步发展。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积极推进财政政策有效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全年减免企业税费5.7亿元,切实减轻实体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激活实体经济发展动力。
——争取资金全力支持保障基本民生。全年向上争取转移支付资金39.19亿元、新增债券资金17.8亿元,为地方财政正常运转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财力保障。全年民生支出29.3亿元,按期兑现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等民生政策,全力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12亿元支持乡村产业发展,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不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和人居环境,加强新农村社会治理。
——审计问题整改成效较好。对上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按项逐条跟踪落实,审计问题整改率达100%。
一、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按照市审计局和县委统一部署和安排,对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相关部门和单位。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财政收入征缴方面。将定向捐赠资金1000万元以非税收入名义缴库,应收未收城市建设配套费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693.74万元,违规办理城市建设配套费缓缴983.43万元,代征单位滞留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置费1361.54万元,非税收入2.5亿元未及时缴入国库。
2. 债券资金使用方面。违规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6000万元用于偿还到期银行贷款本息,债券资金3515.22万元使用不及时。
3. 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违规向招商引资企业高管返还个人所得税47.53万元,15个预算单位无预算采购1287.61万元,27个预算单位超预算采购5339.1万元,1个单位挪用专项资金32.98万元购置公务用车2台,1个单位违规向企业摊派工作经费30万元,存量资金3426.88万元未及时统筹。
4. 决算报表编制方面。11个预算单位部门决算草案编制不真实。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运用信息化数字化审计方法,对53个县级预算部门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实现审计全覆盖,其中重点审计县教委等6个部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预算编制方面。3个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237.64万元,1个单位2个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
2. 预算执行方面。4个单位扩大开支范围57.46万元,1个单位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政府采购9.18万元,1个单位未及时清理结存资金135.35万元,2个单位超时序列支费用201.2万元,1个单位1个财政补助项目验收不实,1个单位7个财政补助项目资金未发挥效益513.64万元。
3. 非税收入管理方面。应缴未缴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17.92万元,1个单位无依据收取培训费16.31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2021年,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稳外贸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
资金管理使用方面。1个单位超范围使用外贸专项资金63.81万元,2个单位违规使用外贸专项资金42.65万元,1个单位拨付使用外贸专项资金不及时955.64万元。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审计
1.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资金安排导向方面。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政投入呈逐年递减趋势,农机购置补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率低,5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较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农业保险补贴总量小、占比低。
2. 实施股权化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方面。3个股权化改革项目股本金赎回存在风险,146个股权化改革项目股本金赎回后直接支付给农户的处置规定不符合政策要求。
3.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政策措施落实方面。1个单位未完成社会化服务任务导致补助资金419.01万元被整合使用,4家不符合条件的社会化组织承接社会化服务。
4.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营管理方面。8个基层示范社账务不健全、管理不规范,13个基层示范社建设质量均未达标准,10个基层供销社实际运营情况较差,29个基层供销社购买小产权房、无法办理产权证,4个基层供销社注册资本不实。
三、政府投资管理及项目相关审计情况
(一)交通行业建设管理审计
2021年,对我县交通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落实交通建设计划任务组织管理方面。对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底数不清,266个项目任务完成数据统计不准确,12个“四好”农村公路安防工程未与主体工程同步施工。
2. 落实交通建设“放管服”改革事项方面。网上审批改革推进不到位,3个项目部分设计变更未按规定报批,10个项目将评审费用转嫁给被审核单位影响评审的独立性,交通建设信用信息管理不到位。
3. 履行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职责方面。农村公路监督未实现全覆盖,20个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执法管理不到位,8个项目原材料未单独抽检。
4. 履行交通建设过程监管职责方面。3个勘察单位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接业务,160个项目开工前期手续办理监管不到位,对3家公司的项目经理到岗履职情况监管不到位。
5. 交通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市级定额养护资金1525万元未安排到位,专项资金结转结余4.77亿元未及时使用,公路资产7.18亿元未登记入账。
(二)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2021年,严格落实“五审并举”要求,按年度计划完成了6个重点投资项目审计和四季度重大项目跟踪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项目建设管理方面。13个项目未批先建,3个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46个项目违规发包,18个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1个项目施工图未经审查擅自施工,15个项目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不规范,10个项目施工进度滞后,3个项目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咨询单位不认真履职,2个项目收方计量、签证等资料管理不规范,163个项目未及时办理结(决)算。
2. 工程造价管理方面。5个项目结算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高估冒算工程价款405.15万元,1个项目预算审核报告结论不实,1个项目未执行招投标及合同约定违规批复项目单价,1个项目结算办理严重滞后。
3. 工程财务管理方面。2个项目超付工程进度款,1个项目征地拆迁补偿结余资金应退未退25.05万元,1个项目违规提取建设管理费98.48万元,1个项目业务招待费超支3.23万元,1个项目将相关费用违规支付给个人2.99万元,1个项目待摊投资列支不规范85.37万元。
4. 项目建设质量监管方面。4个项目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不到位,1个项目绿化管护不到位,1个项目道路养护管理不到位。
5. 项目建成后发挥效益方面。1个项目建成后未及时投入使用长期闲置。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2021年,对全县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国企经营管理方面。1户非正常经营企业处置难度大,1户企业整合吸收合并未按时完成,1户企业董事会制度执行不到位,3户企业监事会机构设置不完善,1户企业监事会履职不到位。
2. 国企资产管理方面。2户企业房屋租金及物业管理费1520.17万元催收不及时,1户企业应收债权账龄3年以上涉及金额1.26亿元。
3. 国企融资担保方面。1户企业融资存在间接费用27万元,1户融资担保公司对同一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的担保责任余额达3410万元,1户融资担保公司违规担保500万元。
4. 国企投资方面。1户企业股权投资收益2657.50万元未收到。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审计
对5个县级部门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国有资产管理方面。2个单位12处房产闲置14677.04平方米,3个单位固定资产账账(实)不符,1个单位未按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对8个乡镇(街道)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8个乡镇(街道)河长巡河任务未完成,3个乡镇(街道)林长巡林任务未完成,2个乡镇辖区内6个养殖场污水直排,1个乡镇1处采砂场覆绿效果差,1个街道辖区内1个沥青搅拌厂违规占用9.43亩林地,1个乡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未完成既定任务。
对于查出的涉及制度和政策层面等方面的问题,县审计局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送了信息专报;涉及财政财务收支的一般性违规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向被审计单位送达了审计结果、下达了审计决定,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审计建议。针对违纪违法事项,共向县检察院、县纪委监委、县税务局及县住房城乡建委等主管部门移送问题线索17件,涉及金额541.35万元,涉及相关责任人员17人。其中:已处理9件,正在调查处理8件。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有关部门正在按要求认真整改。截至2022年7月底,各被审计单位已上缴及归还财政资金166.55万元。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县政府督查办、县审计局及相关主管部门将加强跟踪检查,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全面整改情况将于2022年11月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五、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提升预算管理质效。加强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和预算绩效动态监管,抓实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细化量化评价结果,增强预算刚性约束。加强非税收入减免缓审核,强化对执收和代征单位的监管,确保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严控无预算、超预算支出,进一步改进对支出进度的管理,避免超列支形成资金风险等问题。建立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常态化机制,定期对部门结转结余等存量资金开展清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对财政资金损失浪费问题严肃问责。
(二)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提升监督管理实效。加强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加大对民生事项、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资金的监管力度,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严控资金风险。深化工程建设领域改革,建立起发展改革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业主单位各司其职、权责分明、科学规范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对项目前期工作的监督管理,抓好招投标、项目建设质量等重点环节管控,严把工程造价审核关,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绩效。推进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及审计“三类监督”贯通协调高效,利用好各类监督成果,有效形成监督合力。
(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升资产管理水平。持续深化国企改革,推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提高企业自身经营能力,优化营利结构,增强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明确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及合理利用的具体措施,积极有效盘活闲置资产,严堵资产流失漏洞,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严格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加强生态环保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压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确保生态环保职责履行到位。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