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0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议案
石柱府文〔2021〕115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2020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委托县审计局副局长周巧巧向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报告,请予审议。
县 长:
2021年12月15日
2020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问题
整改情况报告
——在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副局长 周巧巧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根据《审计法》和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决定》的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照审计发现问题,建立清单台账,逐项落实整改目标、任务、措施和时限,高质量推进整改。一是明确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负责,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各司其职,落实具体承办科室和责任人,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二是进一步强化审计问题整改主体责任,逐项对照问题,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制定有效整改措施,全力推动问题整改。三是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纳入督查检查内容,每季度定期督查通报1次,倒逼责任落实。四是建立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加强审计、财政与责任单位联动,形成整改工作合力,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
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审计反映共8类103个问题,其中已完成整改100个问题,整改率97.09%,剩余3个问题正在加快整改。各责任部门和单位通过上缴国库、收回借款和结转结余、归还原渠道、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等方式共整改问题金额109,414.59 万元,促进财政增收节支5,215.32万元,制定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等10项制度。
(一)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 县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组织财政收入不规范的问题。足额收缴2家企业非税收入1,134.65万元。
(2)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执行不规范的问题。通过优化完善招商引资入园企业优惠政策兑现办法、对已兑现优惠政策的资金进行梳理自查和建立长效机制规范招商引资项目决策要件等措施进行整改。
(3)债务管控不到位的问题。制定防范到期债务风险化解方案、提出化解措施,促进企业转型发展,拓展市场经营业务逐步化解债务。项目建设已完工,使用不及时的新增债券资金3,140.93万元,已拨付2,146.93万元,剩余994万元按照合同约定待工程结算审核完毕后及时支付。
(4)预算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出台相关文件制度2个,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
(5)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明确专项资金分配时间,加强与资金使用单位衔接,确保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同时收回闲置资金297万元。
(6)财政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存量资金4,093.16万元已使用3,000万元,收回财政1,093.16万元。出台财政信息系统动态监控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等制度,采取考核等多项措施促进各单位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管理制度。16个单位未及时清理核销的25个银行账户,已核销账户20个,合并账户1个,其余4个将持续跟进,继续督促相关单位完成账户核销。
上述问题除16个单位未及时清理核销银行账户的问题正在整改外,其他问题已完成整改。
2. 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县政府出台相关文件明确要求控制采购成本,15个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按规定采购货物及服务,1个单位完善相关制度。
(2)预算执行不到位的问题。2个单位结余资金133.67万元由县财政收回统筹使用,1个单位规范现金管理,3个单位通过完善制度、建立台账等措施规范预算支出管理。
(3)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2个单位通过出台制度等措施规范专项资金分配管理,2个单位将违规挤占专项资金39.56万元进行归垫或申请财政收回,2个单位7个项目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专项资金4,274.11万元按时序支付到位,1家企业已将重复申报获专项补助61.5万元归还财政,采取政策引导、加强主体培育、落实农村电商站点分类管理等措施,农村电子商务专项资金使用达到预期目标。
(4)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1个单位收回被占用的15间房屋并追回被占用期间的租金,1个单位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完善资产台账规范资产管理行为,1个单位将办公设备移交使用单位管理并报财政局备案,3个单位调整账务补登记固定资产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1个单位6宗房地产1,833.3万元转固,3个单位通过清理房屋出租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重新签订出租合同等措施规范出租行为。
(5)非税收入征管不到位的问题。3个单位足额收取非税收入13万元,4个单位足额上缴非税收入798.73万元,上述事项完成整改。1个单位督促4家企业上缴污水处理费504.38万元,784.9万元正在催缴之中。
(6)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的问题。2个单位撤销多余银行结算账户2个,1个单位合并同类银行账户2个。
上述问题除未缴财政污水处理费784.90万元的问题正在整改外,其他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1. 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个单位3个项目按工程进度支付款项962.43万元,3个单位3个项目完成设备采购186万元,1个单位闲置资金86万元由县财政收回,1个单位将转至单位实体账户的64万元按进度支付至施工单位,1个单位项目结余资金21.48万元已由县财政收回统筹使用,13名退捕渔民接续参保或缴费年限超过15年选择暂停缴费,13名退捕渔民提升参保档次,1个单位调整充实渔政执法人员队伍、按程序开展渔政执法装备采购工作。上述问题完成整改。
2. 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个进度滞后的建设项目建设完工,1个单位3个项目重新修订工程质量保证金收取标准并规范项目管理,7个进度缓慢的涉农项目建设完工,农业园区按照市上要求力争在2022年创建达标,出台制度对产业园建设管理实行动态监测,对项目资金支付或核算不规范的305.86万元通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组织完工项目验收支付款项、归垫项目资金等方式完成整改。上述问题完成整改。
(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4个单位加大巡河频次,1个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对违法采砂船只进行封存并落实巡河责任和建立检查制度,1个单位按要求进行河道问题整改并将结果上报主管单位,1个临时养殖点拆除搬迁并约谈养殖业主,1个养殖场对圈舍进行修缮、维修沉淀池、更换排污管等处理排泄物渗漏问题,2个单位对复垦地块堆放杂物进行清理、加强管护。上述事项完成整改。12家未进行设施农用地备案管理的家畜禽养殖场,现已备案3家,其余9家正在抓紧备案,该问题正在整改。
(四)其他重点领域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行业审计调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行政审批改革线上办理落实有差距的问题。1个行政审批事项现全部实行线上申报审核受理。
(2)建设行业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对23个在建工程项目监督记录及档案资料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规范填写监督记录、整改通知等文书;对26个仍需监理单位在岗履职的工程项目监理人员配备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加强对监督记录及档案的规范填写和管理,新增材料价格采集数量、制定价格采集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价格采集工作。
(3)开发项目“两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对开发项目严格按照市级有关规定进行“两金监管”,对申请免监管项目严格按照市级政策执行。
(4)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1个项目下达预算资金250万元,2个项目建设已完工并投入使用,2个乡镇对改变资金用途的197.43万元进行调账处理,结余资金410.87万元收回县财政。
(5)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对执法档案开展自查自纠,加强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能力培训,规范档案管理。
(6)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将信息系统改为内网使用,对2个部门功能模块设计有缺陷的系统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抽查频次、及时向市级部门反馈问题并提出建议,对2个系统建成后部分功能模块未使用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置,加强对1个系统平台的操作监管,强化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管理。
上述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2. 国有企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未严格履行出资义务的问题。1个企业按公司章程履行货币出资义务。
(2)企业管理不规范的问题。1个企业按相关规定调整机构设置和规范人事任命,1个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的企业与上级公司合并运营。
(3)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2个项目建设已完工;1个回购进展缓慢的项目与对方公司达成回购意见;1个经营权收回进展缓慢项目现由法院判决按程序收回经营权;1个企业修订完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确保对外投资达到预期效益;1个企业将项目规范管理纳入公司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取得经济效益。
(4)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1个企业对收取的融资管理费579万元出具正式发票,1个企业对往来款逐笔清理、分类处置,1个企业对应收未收租金25.21万元采取法律诉讼措施要求收回。
(5)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2个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调账处理;1个企业通过诉讼由法院判决承租方支付39.66万元房屋租金,今后将规范资产出租合同签订。
上述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3.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2个项目加快完善手续办理,制定招投标监督措施,明确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对4家企业围标串标行为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作出暂停6个月承建我县农业工程项目的处理,对履职不到位的监理单位及责任人员移送处理,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
(2)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395.83万元的问题,明确由县财政局和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落实并整改到位。
(3)工程造价管理不到位的问题。5个项目结算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高估冒算工程价款714.27万元的问题,通过扣回或减少工程价款进行整改。
(4)项目建设质量监管不到位的问题。2个项目单位通过扣除监理单位合同款项、批评教育、建立长效机制、出台质量控制措施等方式,加强项目建设现场质量监管。
(5)项目建成后未发挥效益的问题。1个项目建成已完工并投入使用;1个项目对闲置资产进行清理,建立租赁台账,做好宣传推广,确保项目建设发挥效益。
上述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审计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情况
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建立协作配合机制,规范违纪违法问题移送程序,畅通移送渠道,提升审计移送实效。上述审计事项,共向县纪委监委等主管部门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2件,涉及金额377.73万元,涉及相关责任人员5人。目前,已处理9件,正在调查处理3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审计整改是落实审计成果的根本保障,是提升审计质量的关键环节,是审计监督能否促进规范经济运行的最终标志。近年来,审计工作得到县委、县人大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营造了良好的审计整改氛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总体上整改成效明显,对正在整改的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持续跟踪督导、全面整改销号。同时,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推动全县各项事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