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的议案
石柱府文〔2021〕95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委托县政府副县长谭燕子向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报告,请予审议。
县 长:
2021年9月14日
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
——在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县政府副县长 谭燕子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20年,县级各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决策部署,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促进各项事业稳步发展。审计结果表明: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积极推进财政政策有效落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年减免企业税费4.82亿元,激活实体经济发展动力。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紧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支出。
——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确保债务规模控制在红线内,积极化解隐性债务7.75亿元。统筹整合财政扶贫资金7.18亿元用于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筹措资金3.43亿元用于生态治理修复,促进生态环境优美。
——着力稳定社会民生。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各项补助资金54.75亿元,加大对教育、医疗、文化、就业、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财政倾斜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审计问题整改成效较好。对上年度审计查出问题,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按项逐条跟踪落实,审计问题整改率达100%。
一、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附件1)
按照市审计局和县委统一部署和安排,对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相关部门和单位。发现:
1. 组织财政收入不规范。应收未收非税收入1,134.65万元。
2.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执行不规范。未达招商引资协议约定条件兑现8家企业财政优惠补助资金806.22万元。
3. 债务管控不到位。隐性债务化债不实11,200万元,新增债券资金3,140.93万元使用不及时。
4. 预算执行不到位。会议费和培训费较上年压减比例未达30%。
5. 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上级专项资金9,787.74万元分配不及时,专项资金297万元闲置。
6. 财政资金管理不到位。存量资金4,093.16万元未及时统筹,财政信息系统动态监控不完善,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预算单位仅有50个(占20.24%),16个单位25个银行账户未及时清理核销。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附件2)
运用信息化数字化审计方法,对52个县级预算部门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实现审计全覆盖,其中重点审计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等3个部门。发现:
1.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15个单位未编制预算采购货物及服务2,590.80万元,1个单位无预算列支托管费26.35万元。
2. 预算执行不到位。2个单位结余资金133.67万元清理不及时,1个单位现金管理不规范13.1万元,3个单位虚列支出372.29万元。
3. 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2个单位未按规定时限分配资金7,642.58万元,2个单位违规挤占专项资金39.56万元,2个单位7个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4,274.11万元,1家企业重复申报获专项补助61.50万元,农村电子商务专项资金使用未达到预期建设目标。
4. 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1个单位15间房屋被占用,1个单位办公设备133件33.17万元闲置,1个单位办公设备504件106.85万元未及时移交使用单位管理,3个单位固定资产账账(实)不符1,680.75万元,1个单位6宗房地产1,833.30万元未及时转固,3个单位未按规定出租(借)房屋31宗。
5. 非税收入征管不到位。3个单位应收未收非税收入13万元,5个单位应缴未缴财政收入2,088.01万元。
6.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2个单位未按规定撤销银行结算账户,1个单位未按规定合并同类银行账户。
二、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一)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情况(附件3)
对2020年2季度至2021年1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发现:2个单位3个项目资金962.43万元未及时足额支付到位,4个单位4个项目资金闲置沉淀或采购进度缓慢267万元,1个单位违规将预算资金64万元转至预算单位实体账户,1个单位未及时统筹项目结余资金21.48万元,26名退捕渔民社保政策落实不到位,渔政执法人员、设备配置不满足要求。
(二)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情况(附件4)
对2020年3季度至2021年1季度重大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发现:1个建设项目进度滞后,1个单位3个项目超标准收取或者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7个涉农项目推进缓慢,部分农业园区创建效果不佳,项目资金支付或核算不规范305.86万元。
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附件5)
对4个乡镇(街道)进行了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发现:4个单位巡河任务未完成,1个单位未发现违法采砂问题,1个单位未完成河道问题整改,1个临时养殖点未关闭,1个养殖场排泄物渗漏未及时处理,12家畜禽养殖场未进行设施农用地备案管理,2个单位未对2处复垦地块进行管护。
四、其他重点领域审计情况
(一)行业审计调查情况(附件6)
对1个部门进行了行业审计调查,发现:
1. 行政审批改革线上办理落实有差距。1个行政审批事项未全部实行线上申报审核受理。
2. 建设行业监督管理不到位。3个房屋建筑项目实体质量监督记录、监督档案不完整、不规范,1个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分站接受行政处罚后继续违法生产销售,1个在建项目未严格执行监理人员备案制度,3个房屋建筑项目安全监督档案管理不完善,材料信息价格采集报送不规范。
3. 开发项目“两金”监管不到位。2个项目资本金未监管,12个项目资本金监管办理时间滞后,1个项目资本金核定的监管比例和金额低于文件规定330.58万元,2个项目32个子项目“预售资金首付款”51,243.5万元不符合免监管条件,1个项目194万元缓存超过规定时间,3个项目2,349.8万元缓存到期未按时存入。
4. 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1个项目未及时下达预算250万元,2个项目建设进度缓慢,2个乡镇改变专项资金用途197.43万元,专项资金结余410.87万元未及时上缴县财政。
5. 档案管理不规范。行政处罚档案编号不连续,漏编29个。
6. 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管理不到位。1个系统未开展安全等级测评和等级保护定级备案,2个系统部分功能设计有缺陷,2个系统建成后部分功能模块未使用,对“BIM智慧工地”验收把关不严格,1个系统平台操作监管缺失。
(二)国有企业审计情况(附件7)
对2家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进行了审计,发现:
1. 未严格履行出资义务。1个企业未按公司章程履行货币出资义务。
2. 企业管理不规范。1个企业机构设置以及人事任命不合规,1个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3. 项目管理不规范。2个项目建设进度滞后,1个项目回购未完成,1个项目经营权收回进展缓慢,1个对外投资项目未达预期效益,2个项目经济效益差,1个项目竣工资料显示的投入金额与单位账目不一致。
4. 财务管理不规范。1个企业未开发票收取融资管理费219万元,1个企业往来款清理不及时,1个企业应收未收租金25.21万元。
5. 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2个企业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账账不符,1个企业资产出租合同签订不规范。
(三)政府投资审计情况(附件8)
2020年,积极促进政府投资审计转型,落实“五审并举”要求,按年度计划完成了5个重点投资项目审计,发现:
1. 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2个项目手续办理不齐擅自开工,2个项目存在围标串标行为,2个项目存在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
2. 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395.83万元。
3. 工程造价管理不到位。5个项目结算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高估冒算工程价款714.27万元。
4. 项目建设质量监管不到位。2个项目施工质量把关不严导致施工现场材料管理不到位。
5. 项目建成后未发挥效益。1个项目建成后未能及时投入使用,1个项目建成后部分固定资产长期闲置。
五、审计移送处理情况
上述审计事项,共向县纪委监委等主管部门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2件,涉及金额377.73万元,涉及相关责任人员5人。其中:已处理9件,正在调查处理3件。
六、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资金绩效。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预算与执行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积极培育财源,提升财政收入质量,优化收入结构;规范招商引资管理,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把控项目审核关,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严格支出控制,盘活各类沉淀资金,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二)加强部门预算监管,促进规范运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兜实“三保”底线,督促相关单位规范支出;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实行绩效目标全覆盖,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建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和奖惩机制以及财政、审计、纪委监委联合监督机制,以法规制度监督和规范财务行为。
(三)大力支持民生事业,加强社会保障。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项目)落实的监督,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使惠民政策落地生根;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拓宽群众增收渠道;加大财政直达资金的监管,有效应对疫情防控及应急救灾;落实各项民生政策,切实保障教育、医疗、养老等事业发展,确保民生得到有效保障和改善。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4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