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315W/2025-00001 [ 主题分类 ] 审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审计局 [ 发文字号 ] 石柱审文〔2024〕16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审计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成文日期 ] 2024-12-31 [ 发布日期 ] 2025-01-10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审计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审计局

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及公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对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24〕34号)的重点任务,结合县审计机关实际,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抓手和成效

(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基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党纪党规学习教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纳入集中学习内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内法规12,职工集中学习宣传法律法规等15邀请法律顾问举办法治政府建设讲座1次,展法治理论知识竞赛活动2次在编在岗30全部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法治理论考试,参考率、合格均达100%。不断增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生动实践中去,确保审计监督始终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朝着高质量发展迈进。弘扬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切实抓好“一规划两纲要”的贯彻实施,对照《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结合审计行业特点,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审计监督条例》,开展巡审联动,推进“三类监督”贯通协同高效,不断增强监督合力。与此同时,依托审计项目载体,深入被审计单位,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

(二)推进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全面贯彻落实党内1+4”法规体系严格执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全年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8个。切实开展“以案四说”及“以案促改工作。同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外聘常年法律顾问,严格程序,充分征求意见建议,严格法规审核备案制度,实施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切实做到起草规范性文件均按程序报县委备案。积极推进“三类监督”贯通协同高效。落实纪监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贯通协同试点工作要求,从问题线索移交、案件查办、促改促治等全链条发力,建立贯通协同机制,完善线索移送会商制度,规范审计线索移送程序,“管人管事权限”“时效性”和“择其要而移,择其重而交”原则,向县纪委监委机关(含城口县)移送A、B、C三类线索8件,其中:A类(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1件,B类(涉嫌违规违纪违法但未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6件,C类疑点问题1件

(三)依法独立客观审慎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一是严格规范审计执法程序。贯彻落实《国家审计准则》《重庆市审计条例》,严格执行《重庆市审计机关审计业务管理规定》《重庆市审计项目审理规则,落实审计工作流程、审计项目审理规则、审计线索移送审理规则,强化审计项目的集中审理,严格落实三级复核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强化审计质量管控。二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法定职责和权限,以及重庆市审计机关自由裁量权基准,严格实施统一的审计通知书、审计结果等规范文书模板,监督指导审计项目执法案卷归档立卷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审计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17项执法权限及相关程序推进“阳光”审计执法公开性和透明化。树立“三个三”工作理念,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一把标尺量到底,把握“三个度”的分寸,实现“三个服”的宗旨,以审计事实说话、以法律规章为准绳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意见建议,尤其是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领导定责上,做到法理相融、宽严相济,注重“情理法”的综合考量,推进“柔性”执法。全年召开审计业务审议会15次,调整法律法规不当引用7条,开展执法案卷检查评比1次。三是创新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按照市审计局统一要求,积极推进“政务.数化审计”,政务及审计业务系统集成,工作流程全留痕可追溯,实现审计业务系统性重塑,有效提升审计质效。截至目前,按期完16个审计项目计划,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733697.64万元,其中违规金额636.42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733061.22万元,另查出非金额计量问题131个,审计期间整改金额465.84万元。审计促进整改落实金额76861.6万元,其中已上缴财政3041.59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27214.22万元,调账处理12923.29万元。提出审计建议54条,审计移送案件线索13件,涉及金额473.12万元,撰写审计专报10篇四是切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将县委县政府专项督查与本单位督导相结合,实地检查、现场督导13批次,开展“回头看”3次。截至目前,已到整改期限问题122个,完成整改118个,到期整改率96.72%,促进审计监督成果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四)聚焦服务保障助力全面深化改革。在履行审计监督中,将“三攻坚一盘活”纳入审计重点予以关注,通过审计揭示相关问题,撰写《国有资金入股招商企业存在损失风险应引起高度重视》《石柱县某公司政企分离改革攻坚刻不容缓《我县社区组织工作用房管理亟待规范》《国有房屋资产处置风险应引起高度重视》等高质量审计专报5篇,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助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

(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提高审计公信力。代表县人民政府,先后向县人大作《202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和《2024年度审计整改工作报告》,适时在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公示相关信息。在审计实践中,进一步落实审计廉政监督员制度,通过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处置,督促审计干部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满意率为100%,未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持续巩固长期以来依法行政零投诉、零复议、零诉讼“三个零”成果,不断提升审计公信力。

二、切实履行党政“一把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审计监督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成立了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治理工作,由法规审理科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明确了单位行政首长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确保了局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严格按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及程序,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点任务,切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严格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任务,按照调整划转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要求,认领行政执法事项,积极开展“执法+监督”系统应用培训,进一步规范审计监督执法程序,不断提升审计监督质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从审计执法案卷分析,近年来审计队伍新进人员较多,驾驭审计相关法律法规能力欠缺,揭示问题、定性问题以及处理处罚意见精准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审计监督面临全覆盖能力不足。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不断深入推进,审计监督范围不断拓展,审计方法技术不断更新,审计人员面临能力不足的恐慌。

四、2025年的总体思路和打算

总体工作思路:2025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三如”要求,积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保障作用,以审计监督助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强化履职担当,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中国式现代化石柱新篇章。

(一)营造法治氛围。大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活动,不仅是在职工内部宣传,还要加大对被审计单位及相关人员的宣传,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思维

(二)创新工作举措。坚持法治理论培训和审计业务“两手抓两促进”,找准着力点,坚持把法治理论作为提升审计质效的试金石,学以致用,切实做到审计业务和法治理论相互促进,把学法活动与平时的业务工作相结合,更好地适应新时代审计新形势,为审计全覆盖提供法治保障。

    (三)狠抓工作落实。坚持法治理论学习制度,开展法治理论知识竞赛,规范审计执法程序,加强法规审理,开展审计项目检查评比,将法治政府建设贯彻于审计全过程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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