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石柱县审计局荣获 “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日期: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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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石柱县审计局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据悉,“全国文明单位”每三年评选一次,主要授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职工素质高、业务工作一流、社会形象良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是目前精神文明建设领域国家综合性奖项的最高荣誉。
近三年来,石柱县审计局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契机,把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作为提升干部职工素质、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推动审计长足发展的重要抓手。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评比,形成了人人参与文明创建工作的良好机制。通过讲文明树新风、坚持依法审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措施,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推进文明审计,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局干部职工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内生动力和工作活力得到有效激发,助力审计监督提质增效。
该局干部职工深受鼓舞,纷纷表示将以此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为新的起点和新的动力,珍爱文明荣誉,共享文明成果,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选准载体、健全机制、开拓进取,切实以精神文明创建的新成效,推动审计监督实现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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