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石柱县审计局荣获 “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11月20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石柱县审计局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据悉,全国文明单位每三年评选一次,主要授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职工素质高、业务工作一流、社会形象良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是目前精神文明建设领域国家综合性奖项的最高荣誉。

近三年来,石柱县审计局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契机,把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作为提升干部职工素质、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推动审计长足发展的重要抓手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评比,形成了人人参与文明创建工作的良好机制。通过讲文明树新风、坚持依法审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措施,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推进文明审计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局干部职工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内生动力和工作活力得到有效激发,助力审计监督提质增效

该局干部职工深受鼓舞,纷纷表示将以此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为新的起点和新的动力,珍爱文明荣誉,共享文明成果,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选准载体、健全机制、开拓进取,切实以精神文明创建的新成效,推动审计监督实现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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