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了互联网信息公开各栏目的内容、形式、更新时限及责任分工,确保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2025年度,我局通过石柱县人民政府网站县司法局部门动态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8/篇;通过石柱法治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信息共计542篇。同时,积极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平台,在《法治日报》《重庆法治报》《重庆长安网》等媒体发布新闻稿件95/篇。《重庆长安网》《重庆法治报》《重庆政法》《重庆司法》杂志以及石柱网、石柱手机报、石柱手机台等市县媒体也对我局相关工作给予了广泛关注和报道。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5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按照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层层审核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合规、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坚持线上+线下协同推进,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线上以石柱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石柱法治微信公众号为主要平台,落实专人负责运维,保障信息发布质量和时效;线下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提升信息公开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制度建设及监督保障情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印发《关于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石柱县司法局政府网站内容发布分解表》,将信息公开任务分解至各司法所、机关科室及所属单位,压实内容保障责任。定期研究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改进措施,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平稳,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工作流程不够细化;二是公开内容形式较为单一,以文字信息为主,图片、视频等多形式信息相对不足;三是重要政务信息转载有时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优化工作流程,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加强培训,提升能力。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创新意识,提高平台内容吸引力和服务效果。三是强化责任,提高效能。落实政务网站专人专责管理制度,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敏锐性,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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