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县政府法制办:
根据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科室和人员对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了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司法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冉海清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局办公室,由江流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主要抓、专职人员具体抓的三级机制。同时,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明确了保密工作的职责、审查程序及责任追究,做到了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
二、完善机制,明确重点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我局建立完善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用制度保障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的三级审批机制,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二是明确公开重点内容。我局把开展扶贫脱贫攻坚、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依法治县、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两类”重点人员管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作为公开重点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形式,提高质量
积极推进一般专项公开向重点专项公开,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对互联网信息公开各栏目内容、形式、时间及责任人进行明确,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本年度,我局通过石柱司法行政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篇,通过公示栏公开7条/篇。没有发生群众关注的热点或重大舆情事件,没有收到群众申请公开事项,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没有因为公开不及时等被投诉举报的案件,没有发生因申请公开而收取费用的事件。
四、完善载体,广泛宣传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呈现灵活多样。一是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建设。把石柱司法行政网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政务公开”、“工作动态”、“石柱动态”、“公示公告”、“办事指南”、“机构职能”等栏目,方便群众办事。二是结合三月法治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送法下乡等形式,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等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法规。三是有效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的作用。一年来,我局在中央媒体刊用21篇,其中:《司法所工作》刊用1篇、中华民族宗教网采用1篇、中国普法创新网采用6篇、中法法治网采用13篇。市级媒体刊用79篇/条,其中:重庆司法行政网采用55篇、《重庆司法行政》刊用1篇、《重庆法制报》采用9篇、《重庆政法》刊用2篇、《重庆法治》采用1篇,西部普法网采用11篇。
五、加强培训,确保落实
今年,我局做到每季度研究一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积极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具体承办人员参加培训。先后组织培训3次,9人次参训,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水平。并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对各单位、各科室的年终考核。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氛围还不够浓厚;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创新意识还不够强。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组织学习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对照条例,进一步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三)抓重点促深化。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发展”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