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关于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评选表彰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社〔2025165号),经逐级推荐遴选,在广泛征求意见、综合比选、集体评审的基础上,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专班研究确定了拟表彰对象,现将反馈名单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行政复议科

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陈桂香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矫正帮教服务中心八级职员

公示期为:202562430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邮件等方式向石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纪检监察组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石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纪检监察组   

受理电话:023-73312097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社保局   受理电话:023-73332835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       受理电话:023-73376923

联系地址:石柱县南宾街道双庆社区楼房湾综合楼4   

邮编:409100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社保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562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