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相关问题的政策研究,牵头提出全面依法治县相关建议,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县政府以及乡镇(街道)政府和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负责协调乡镇(街道)和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组织开展有关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县政府管辖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承办县政府有关行政诉讼案件和裁决案件。负责司法局管辖的行政复议、国家赔偿、行政应诉、司法救助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国家赔偿、行政应诉和行政裁决工作。负责全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律师、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组织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服装、警车管理工作,负责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急处突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本单位因为机构改革,内设机构增加3个,合并减少1个,由原来的六科一室变成七科一室一内设局〔即:政工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复议科、执法监督科、秘书组、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局〕、2个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即:县法律援助中心、县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1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县公证处、33个乡(镇)及街道基层司法所、5个律师事务所、5个基层法律服务所组成。人员编制71人,实有61人,退休28人,汽车3辆
3、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本单位人员编制本年为71人,比上年度增加4人,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新增2个事业编制和2个参公事业编制成。上年度末实有人数为55人,本年年末实有人数为61人,变动原因为人员退休1人,调出3人,调进3人,新招录7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聚力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县。2、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一是组建律师团队,对政府重大协议涉及的政策、规划等方面责任进行讨论,形成统一意见后及时反馈至各相关部门。截至目前,共审查政府招商引资、工程建设等合同协议71件,领导批示意见22件。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已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4件,办结30件。出庭行政诉讼66次。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对2019年3月前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共清理县政府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31件,废止1件,审查规范性文件21件。四是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3、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做到应援尽援。扩大援助覆盖面,及时解答困难群众法律咨询,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和集团农民工案件上门服务。今年,共接待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52件,办结612件,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近600万元。二是抓好法律服务行业管理。印发《石柱县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抓好对法律顾问的管理。抓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组织律师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调研石柱有关讲话精神,开展党员律师宣誓活动。深入开展律师执业道德诚信教育培训,持续开展法律服务进民营企业活动。大力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积极组织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10月,律师办理刑事案件128件,民事案件386,行政案件38件,解答法律咨询3300余人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各类案件435件,解答法律咨询等2700余人次。三是抓好公证和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我县公证改革后,通过自主招聘的方式,逐步壮大公证员队伍,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公证业务质量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得到显著增强,已办理各类公证1044件。司法鉴定所办理司法鉴定150件,行政审批19件。
4、“七五”普法持续深化,全民法治意识显著增强。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持续推进“法律八进”。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356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2万余份,悬挂法治宣传标语、挂画3564幅,惠及群众53.2万余人次。
5、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一是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十项行动,强化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对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完成对2018年度和2019年上半年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的发放,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2500余人次。共调解成功矛盾纠纷9223件,调解成功率99.58%。二是“两类”特殊人群管控效果较好。认真抓好社区服刑人员审前调查评估、日签到、周报到、月学习劳动以及定位监管等日常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新入矫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活动7期,召开社区矫正风险研判会10次,并对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实地督察,通过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和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日常督查。对63名重点帮教对象由当地党委政府、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村委干部和家属一起到监所接回,落实了帮教措施和监管措施。司法所通过电话摸排、入户走访等方式每月定期开展摸排走访,准确掌握动态,确保国家重大节日期间社会稳定。1-10月,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93人,解除终止186人(其中特赦19人),在册207人,实施定位监管204人。共衔接安置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322人,安置率和帮教率为100%。三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面深入。组织新入矫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扫黑除恶主题教育7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活动98场次。加强对律师队伍的管理,通过自查、摸排等方式,掌握我县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法律顾问情况,做到情况清、底细明。
6、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建成石柱县司法局指挥中心,实现了与司法部、市司法局指挥中心和视频点系统的有机衔接,使风险预警、信息上报等更加方便、快捷。
7、在重点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一是加强基层自治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作用。在加强基层群众民主自治工作中,法律顾问切实为基层自治提供法律支撑。今年以来,石柱县严格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印发《石柱县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管理,督促法律顾问认真履职,切实为服务单位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各村(社区)选举产生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长,法律顾问就选举有关法律提供服务;村(社区)重大事项决策实行过程中,法律顾问就法律风险、法律后果等提供有效分析。同时,法律顾问还为各村(社区)制定《村规民约》提供法律意见书100余份,确保各类村规民约在法律范围得到有效施行。坚持村(居)民会议制度、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居)民代表联系户制度等民主决策相关制度。严格落实城乡社区财务管理、村(居)务公开、民主评议等制度,规范村(社区)党务、政务、财务和服务公开;推广“三事分流”工作经验,实现“大事”政府快办、“小事”协商共办、“私事”群众自办。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人民群众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以“和美”工作法、“贵和”工作法为抓手,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促进法德融合,化解矛盾纠纷,群众法律意识得到显著增强。运用“两微一端”、LED显示屏、宣传栏等各类载体和“法治课堂”“巡回法庭”、农家书屋、农村大喇叭栏等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宣传《宪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4000余期;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开展经常性的以案释法进村(社区)活动,持续开展法治文艺演出及“法治电影”“法治书画”“法治楹联”等进乡村活动。突出村(居)特色建设,加强法治广场、法治墙、法治长廊等阵地建设。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持续推进“法律八进”,先后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深入学校、企业、场镇田间地头、村组院坝和社区开展“法润乡村志愿服务”“梦想课堂”“百姓课堂”“法律义诊”等活动,有效解决了宣传群众、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356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2万余份,悬挂法治宣传标语、挂画3564幅,惠及群众53.2万余人次。三是加强德治引导,构建和谐稳定文明美丽新局面。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村(社区)“梦想课堂”、“榜样面对面”宣讲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在在村(社区)设立“失德曝光台”,组织村(社区)妇联执委和巾帼志愿者、老党员、热心村民组建“美德劝导员”队伍,开展村(社区)道德模范、感动人物、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等典型评选活动,引导村(社区)群众由“要我文明”向“我要文明”转变;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十抵制十提倡”工作,深化开展婚丧礼俗整治、乡村环境美化、封建迷信治理、敬老孝老等主题宣传活动200余场次。结合法治扶贫,深入开展不赡养老人的法治宣传50余场次,通过走访、摸排,及时梳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有关情况,通过进行思想引导、法治教育等,逐步转变观念,赡养义务人积极履行赡养义务。通过文明家庭创建、乡贤评选等活动引导和激发群众道德情怀。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包括部门收入、支出年初预算安排情况,与上年对比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可用柱形图或折线图)。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6.0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6.01万元,比2018年增加2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1.27万元,比2018年增加190.56万元,主要原因是司法局在职人员人均增加1200元/每月的政法补助以及政策性人员增资等,主要用于保障司法局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94.74万元,比2018年增加38.7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本级配套普法经费等,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矫正帮教中心、社区矫正助理员工资、普法宣传等重点工作。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当年收入支出预算执行基本情况,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包括增减绝对值与幅度,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可用柱形图或折线图)。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预、决算差异情况,可分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分单位、分收入支出具体项目逐项对比(可列表)。
(2)差异原因分析。差异较大的应分析到具体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和具体单位。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可分别制作饼状图)。
(2)收入支出按部门所属单位分布情况(可列表)。
(3)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及原因分析(可用柱形图或折线图)。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可进行上下年对比、预决算对比,人均支出情况分析(可做表、柱图、折线图)。
(2)会议费支出情况:可进行上下年对比、预决算对比,人均支出情况分析(可做表、柱图、折线图)。
(3)培训费支出情况:可进行上下年对比、预决算对比,人均支出情况分析(可做表、柱图、折线图)。
(4)其他对部门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
(5)重点经济分类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分析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支出要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分析具体构成及特点。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无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概述一级项目和二级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概述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如有)。
3.概述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五)当年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年末部门资产、负债基本情况,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包括增减绝对值与幅度,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可用柱形图或折线图)。
(一)资产负债结构情况。
对资产负债具体构成进行分析,可从占比、上下年变动等方面进行分析(可用饼图、柱图或折线图),重点说明主要资产、负债基本情况、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资产负债对比分析。
计算资产负债率,可进行连续年度的对比,分析部门资产负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资产效益管理,避免潜在的资产负债风险。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本部门财务管理、绩效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
(二)本部门决算及绩效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按规定批复决算工作开展情况。(主管部门)
(三)对部门决算管理及报表设计的意见建议。
(四)对加强部门决算数据分析利用工作的建议。
注: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可参考部门决算分析评价表(见软件查询模板)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附后)。
附: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一、行政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支出增长率,衡量行政单位支出的增长水平。计算公式为:
支出增长率=(本期支出总额÷上期支出总额-1)×100%
2.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衡量行政单位当年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3.人均开支,衡量行政单位人均年消耗经费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开支=本期支出数÷本期平均在职人员数×100%
4.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项目支出比率=本期项目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5.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本期人员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公用支出比率=本期公用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6.人均办公使用面积,衡量行政单位办公用房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均办公使用面积=本期末单位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本期末在职人员数
7.人车比例,衡量行政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车比例=本期末在职人员数÷本期末公务用车实有数:1
二、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衡量事业单位收入和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预算收入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数
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2.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衡量事业单位事业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事业支出×100%
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业支出×100%
3.人均基本支出,衡量事业单位按照实际在编人数平均的基本支出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基本支出=(基本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实际在编人数
4.资产负债率,衡量事业单位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开展业务活动的能力,以及反映债权人提供资金的安全保障程度。计算公式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此外,行业事业单位还可根据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和分析需要增加相关分析指标,如:
1.财政拨款依存度, 衡量部门(单位)对财政拨款的依赖程度。
财政拨款依存度=财政拨款收入÷收入总额×100%
2.固定资产成新率,反映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
固定资产成新率=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