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0752/2021-00021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司法局 [ 发文字号 ] 渝财公告〔2020〕35号
[ 标 题 ] 关于公布202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1-12-17 [ 发布日期 ] 2021-12-17

关于公布202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

关于公布202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


根据《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财政部关于加强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76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2019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我们对2020年实际执行以及取消的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编制了《重庆市202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重庆市2020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经市政府同意,现对外公布,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目录清单》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截至20201231日我市仍在执行的项目,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目录清单》之外,各部门单位一律不得乱收费。

二、20201231日以后,新增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中央及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目录清单》在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上实行常态化公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目录清单》的政策解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收费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1.重庆市202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重庆市2020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1229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附录-考试考务费

附件1附录

重庆市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十)司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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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财税〔2018〕65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 ,渝价〔2018〕86号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费标准为每人145元(含上缴考务费);主观题考试费标准为每人85元(含上缴考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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