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0752/2023-00008 [ 主题分类 ] 文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司法局 [ 发文字号 ] 石普法办〔2023〕1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普法工作办公室 关于开展“红喇叭”送法下乡文艺作品 征集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02-17 [ 发布日期 ] 2023-03-16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普法工作办公室 关于开展“红喇叭”送法下乡文艺作品 征集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普法工作办公室

关于开展“红喇叭送法下乡文艺作品

征集的通知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民族文化中心,各中小学校,广大文艺工作者

深入贯彻我县“八五”普法规划,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满足群众对法治文化的需求,在全县营造良好的学法守法用法护法氛围,县普法办决定面向全面社会征集“红喇叭”送法下乡文艺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征稿题材

展现石柱县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的故事,传递石

柱县增强公民法治素养的决心和理念,形成人人主动学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具体参考主题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依法治理乡村,弘扬“枫桥经验”;预防电信网络诈骗;自治法治德治,助力乡村振兴;中华传统法治故事;家庭和美、邻里和睦、社会和谐等。

二、征稿体裁

(一)法治情景剧、法治小品(1600字以内

(二)法治相声(2000字以内

(三)法治快板(10段,每段4

(四)“啰儿调”诵法歌词

(五)法治三句半(10段,每段4行)

(六)法治“花鼓词”(10段,每段4行)

三、征集时间

20232172023331

四、作品要求

(一)内容创意新颖、健康向上,为广大农村群众喜闻乐见。

(二)必须为原创作品参与征集活动,若发现抄袭、代笔,取消参评资格,并依法处理。

(三)每人参加征集作品数量不限,请在作品正文后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五、递交方式

石柱县普法办指定邮箱szxpfb2022@163.com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各1800元奖金+荣誉证书

二等奖各2400元奖金+荣誉证书

三等奖各3200元奖金+荣誉证书

七、其他事项

(一)作品权属。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参与费、不退稿。活动主办方对所有作品享有使用权。作者拥有署名权,作者同意将其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归征集单位享有。

(二)获奖作品。纳入石柱县普法与依法治理宣传“精品库”,作为“红喇叭”送法下乡文艺展示素材,以及用于石柱法治等宣传报道。

(三)活动宣传。由县普法办、县融媒体中心做好素材收集及宣传工作。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有关人员(联系人:陈泓蓉、陈鱼乐;联系方式:733789951351231669618225433808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3217   



此件公开发布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普法办公室 2023217日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