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普法工作办公室 关于开展“红喇叭”送法下乡文艺作品 征集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普法工作办公室
关于开展“红喇叭”送法下乡文艺作品
征集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民族文化中心,各中小学校,广大文艺工作者:
为深入贯彻我县“八五”普法规划,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满足群众对法治文化的需求,在全县营造良好的学法守法用法护法氛围,县普法办决定面向全面社会征集“红喇叭”送法下乡文艺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稿题材
展现石柱县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的故事,传递石
柱县增强公民法治素养的决心和理念,形成人人主动学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具体参考主题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依法治理乡村,弘扬“枫桥经验”;预防电信网络诈骗;自治法治德治,助力乡村振兴;中华传统法治故事;家庭和美、邻里和睦、社会和谐等。
二、征稿体裁
(一)法治情景剧、法治小品(1600字以内)
(二)法治相声(2000字以内)
(三)法治快板(10段,每段4行)
(四)“啰儿调”诵法歌词
(五)法治三句半(10段,每段4行)
(六)法治“花鼓词”(10段,每段4行)
三、征集时间
2023年2月17日—2023年3月31日。
四、作品要求
(一)内容创意新颖、健康向上,为广大农村群众喜闻乐见。
(二)必须为原创作品参与征集活动,若发现抄袭、代笔,取消参评资格,并依法处理。
(三)每人参加征集作品数量不限,请在作品正文后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五、递交方式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各1名 800元奖金+荣誉证书
二等奖各2名400元奖金+荣誉证书
三等奖各3名200元奖金+荣誉证书
七、其他事项
(一)作品权属。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参与费、不退稿。活动主办方对所有作品享有使用权。作者拥有署名权,作者同意将其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归征集单位享有。
(二)获奖作品。纳入石柱县普法与依法治理宣传“精品库”,作为“红喇叭”送法下乡文艺展示素材,以及用于石柱法治等宣传报道。
(三)活动宣传。由县普法办、县融媒体中心做好素材收集及宣传工作。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有关人员(联系人:陈泓蓉、陈鱼乐;联系方式:73378995;13512316696、18225433808)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3年2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