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司法局举办2024年人民调解员 业务专题培训
日期:2024-12-17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更好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质效,12月13日,石柱县司法局组织乡镇(街道)、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等共计90名调解员开展了业务专题培训。
重庆经冠律师事务所刘育刚律师引用“偷梁换柱”、“瞒天过海”两大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人民调解的方法和技巧,并呼吁人民调解员在工作中学习掌握相应的法律法规,确保调解结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鼓励人民调解员情理法理并用有效化解纠纷。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了“重庆调解在线”应用管理端及调委会、调解员端具体操作,并演示了如何在新系统录入调解案例以及石柱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一表通”工作。县贵和办主任刘哲先结合工作实际,围绕“贵和工作法”的概念内涵、创立背景、探索创新、六字真言等方面讲解了“贵和工作法”,要求把风险、矛盾纠纷、安全隐患、重点人口、信访和在事前、和在当地、和在心里。
彭让军副局长强调,人民调解员要严格遵循调解的基本原则,牢固树立廉洁意识,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规定履行职责,深化运用“贵和工作法”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加强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和重点人群管控,确保本辖区平安稳定。
参加培训的人民调解员表示,此次培训内容丰富、实用性强,对今后的工作帮助很大,我们将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调解能力和水平。
此次培训丰富了人民调解员对调解工作相关知识的理论储备,提高了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为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打下了牢固基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