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好民法典“典”点顺民心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实施以来,石柱县广大干部群众法治意识越来越强。为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更加融入日常工作生活,石柱县开展第二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工作。

突出示范带动,争做“领跑者”。石柱县始终坚持将民法典宣传教育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全年普法工作重点任务。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党组织积极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共93次,其中县委中心组学习3次,专题学习民法典知识,深入讨论实际问题,做到学深一步、学实一层,发挥好“头雁效应”。县税务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等多个单位还利用“三会一课”“支部学习”“座谈讨论”等形式开展集体学习,鼓励干部职工学深悟透民法典知识,用民法典指导和解决实际问题。

突出宣传效果,当好“传播者”。 大力推进“互联网+民法典”宣传工作,给宣传教育插上科技的翅膀。利用“石柱法治”“石柱政法”“石柱县人民法院”等微信公众号、“五彩石柱”手机台、微视频等全媒体普法阵地,让生动的民间小故事、精彩的司法判例添彩,成为干部群众领略民法典生动的法治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在网络媒体平台推送涉民法典信息、转载优质音视频100余条,33个街镇累计宣传民法典知识40余场次,再次吹响全民学习民法典的号角,让法律知识“飞入寻常百姓家”。

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当好“宣讲者”。 坚持以群众法治需求为工作导向,抓住重要节点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精准”宣讲,打通普及民法典的“最后一公里”。如县妇联开展“致敬巾帼保护妇女权益”宣讲活动,到川主社区宣讲婚姻家庭法律知识,对审判实务中涉及儿童保护、家庭暴力等家事案件进行了生动的演绎阐释;县民政局到敬老院开展“送法”慰问活动,让老年人权益保护规定逐步走进老年人的脑海;县法律援助中心走进工地,与农民工详细交流和讲解了劳动合同、工资拖欠、工伤赔偿等普遍关心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有效营造了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工作氛围;县“红背心”普法志愿队伍走进个体户商铺,一对一、面对面地开展法律服务,重点宣传借款合同法律知识,帮助小微商家掌握更多市场经营法律规范;结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联动督促兼职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给全县90余所中小学校带来了一份份法治“大餐”,让广大学生深入了解“法律责任承担”、“如何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等法律知识,有效增了强明辨是非、自我保护能力。

“良法善治”铸就“国之重器”。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民法典普法宣传120余场次,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在今后的普法工作中,石柱县将一以贯之地加强法治学习宣传,继续做好民法典宣传普及、融会贯通,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本领,将法治建设打造成人民满意的“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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