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司法局组织开展2021年第四期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日期:20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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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社区矫正对象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觉性,主动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 9月16日,石柱县司法局组织近期新入矫的近50名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学习会上,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先以微电影、警示教育视频作引,用绘声绘色的图文让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概念有了最直观的理解。随后,2名戒毒警察对参加学习的矫正对象进行集中点验和集中宣告,用鲜活生动的戒毒案例、监狱内服刑生活等,警示社区矫正对象珍惜社区矫正机会,配合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矫正机构工作人员组织矫正对象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对“五个一管理规定”、外出审批、考核奖惩等重要知识作了详细的解读。并就合法维权、疫情防控、禁毒防邪、全民反诈等有关知识作了宣传讲解,全体矫正对象认真听课学习,并提交了一份深刻的《学习心得》。
最后,工作人员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中秋、国庆期间按时打卡签到,严禁不假外出,杜绝违规违法等行为的发生,严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区域;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矫正意识,遵守各项管理规定,深刻反省罪行、改过自新;要端正矫正态度,树立正确生活观念,回归家庭和社会,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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