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
日期:2021-05-20
大 中 小
5月15日上午10时,三河派出所两位民警陪伴一位近90岁高龄的残疾人向某,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援中心工作人员耐心听老人讲述,结合丰富地与群众打交道经验“引导式”询问,了解到老人为“五保”户,经济困难,因民间借款纠纷一事想要请求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提供免费律师,帮助维护其合法债权。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尽管老人生活不便、经济困难,但民间借款纠纷并不属于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定事由。
法援中心工作人员怀着高度的责任心、深刻的为民情一遍遍地向老人讲解法律规定,如实告知其不满足法律援助的条件。在老人明白规定后,感到求助无门时,法援中心工作人员主动为老人代写了该案民事诉状,通俗易懂向老人讲解了诉讼流程。当老人拿着诉状满意离开法援中心时,早已过了下班时间。
凡事依法履职、遇事勇于担当、时刻心系人民、全力解决问题就是法律援助中心在点点滴滴的日常工作中展现出来的作风与情怀。在今后的工作中,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强化宗旨意识、努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通过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 做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以实际工作践行好法律服务人民的初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