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市场监管局、石柱县消委会发布清明节消费警示
石柱县市场监管局、石柱县消委会发布清明节消费警示
清明节将至,又到扫墓与踏青时节。石柱县市场监管局、石柱县消委会在此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寄托对亲人哀思的同时注重文明祭扫,健康消费,安全出行!
一、祭祀用品合规,禁用人民币图样。根据《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明确了祭祀用品使用人民币图样是违法违规行为。因此,商家应禁售与人民币相似的祭祀用品,广大消费者主动拒绝购买此类祭祀用品。
二、科学文明祭奠,共护蓝天绿水。传承与发扬是最好的祭奠,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文明消费,追求高质量生活品质,倡导生态、文明、节俭的祭扫方式,摒弃焚烧香烛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传统方式,倡导采用网络点烛、鲜花祭扫、祈福寄语、家庭追思等绿色低碳的祭祀方式来缅怀先烈、追思先人。要自觉遵守政府和相关部门规定,增强安全意识,不组织、不参加聚集性祭扫活动。
三、谨慎旅游出行,做好安全防护。清明时节是市民踏青出游的好时节,外出旅行应慎选旅游经营者,要选择资质、信誉好的旅行社及酒店。在签旅行合同时,仔细阅读相关条款,不要被所谓的“超低价”忽悠。
四、理性合理消费,注意饮食健康。在选购各类食品时,消费者应注意观察食品外观,一旦出现变味、变色、沉淀、浑浊、杂质、絮状物、发霉等感官异常现象,说明食物很可能存在变质隐患,应避免购买食用;在加工和制作烤猪、染色糯米饭等食品时,不要使用来源不明和安全无保障的添加剂、染色剂;外出踏青时,建议不要随意采摘野菜、野生果、野生蘑菇和野蜂蜜,以免误食中毒;在外就餐要选择清洁卫生、有合法资质的场所,不要贪食“新、奇、特”食品。
最后,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注意保存好消费凭证,如遇到合法权益受损情况,应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或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