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MB1874949U/2024-0001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市场监管局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4-02-27 [ 发布日期 ] 2024-02-27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政策、规划和地方标准。

2. 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政策措施。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3.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4.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

5. 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参与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 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相关工作。

7.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负责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

8. 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依法或根据总局、市局授权,开展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

9. 负责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本辖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建立违法失信企业名录库,推进建立对失信市场主体的联合惩戒机制和信用修复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工作。

10. 负责规范和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11. 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导消费环境建设,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12. 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工作。

13. 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负责推动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检查。

14. 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工作。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

15. 负责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全市知识产权强国、强市建设的相关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的管理政策和措施。

16. 负责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17. 协助指导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18.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属行政单位,现有内设机构:办公室(党建办)、法制科、组织人事科、财务科、风险管理科(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药品监督管理科(不良反应监测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和质量发展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注册和许可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广告监督管理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计量和标准化管理科、信用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管理科(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

派出机构:设置南宾、万安、下路、西沱、黄水、悦崃、临溪、马武、沙子、三河等10个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其中黄水市场监督管理所加挂县旅游市场监督管理所牌子。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849.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50.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9.10万元。收入比2023年减少32.7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32.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849.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6.95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1.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4.26万元;支出比2023年减少32.7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4.9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7.72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49.7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49.74万元,比2023年减少32.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9.0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增加14.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结构变动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预算增加;项目支出380.68万元,主要用于食品监管、药品监管、新办企业免费印章、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经费等重点工作。比2023年减少47.72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严把支出关口,大力压缩支出范围、降低支出标准。

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25.69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3.09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6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95.38万元,比2023年减少0.92万元,主要原因为落实过紧日子,严把支出关口;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4.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0.6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14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刘佳颖    联系方式:023-7332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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