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2.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3.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4.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5.负责宏观质量管理。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8.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9.负责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10.负责规范和监督管理市场秩序。11.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14.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工作。15.知识产权强国、强市建设的相关政策。16.负责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17.协助指导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党建工作。1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属行政单位,现有内设机构:办公室(党建办)、法制科、组织人事科、财务科、风险管理科(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药品监督管理科(不良反应监测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和质量发展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注册和许可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广告监督管理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计量和标准化管理科、信用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管理科(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
派出机构:设置南宾、万安、下路、西沱、黄水、悦崃、临溪、马武、沙子、三河等10个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其中黄水市场监督管理所加挂县旅游市场监督管理所牌子。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本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481.39万元,支出总计3,481.3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81.3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进行部门汇总账务处理。
2. 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481.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81.3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进行部门汇总账务处理。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81.3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 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481.39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481.3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进行部门汇总账务处理其中:基本支出2,947.47万元,占84.7%;项目支出533.91万元,占15.3%;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 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81.3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481.3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进行部门汇总账务处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81.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81.3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进行部门汇总账务处理。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1.17万元,增长40.9%。主要原因是年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基础绩效奖等未清算,年中经费追拨,且部分项目支出年中经费追拨。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 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81.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81.3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进行部门汇总账务处理。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1.17万元,增长40.9%。主要原因是年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基础绩效奖等未清算,年中经费追拨。
3. 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结转结余资金。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07.47万元,占7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1.37万元,增长36.3%,主要原因是年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基础绩效奖等未清算,年中经费追拨。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83.03万元,占1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1.4万元,增长108.5%,主要原因是退休健康修养费清算,年中经费追拨。
(3)卫生健康支出139.8万元,占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2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工资结构发生变动,导致医疗保险缴纳金额变动。
(4)农林水支出29.16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1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追拨驻乡驻村干部乡镇工作补贴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121.93万元,占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2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工资结构发生变动,导致住房公积金缴纳金额变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47.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62.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62.1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进行部门汇总账务处理。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485.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5.2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进行部门汇总账务处理。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19万元,下降43.6%,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列支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进行部门汇总账务处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市场监管执法执勤、食品药品抽检工作等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6万元,下降42.5%,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列支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进行部门汇总账务处理。
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局各处室到我单位指导学习,其他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到我单位交流学习,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9万元,下降51.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将接待安排在单位食堂,降低接待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进行部门汇总账务处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8辆;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8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6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7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进行部门汇总账务处理。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进行部门汇总账务处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4.22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4.2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进行部门汇总账务处理。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2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0项,涉及资金495.5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整体自评 |
项目编码: |
50024000022P000054 |
自评总分: |
95.10 |
|||||||||||||||
项目主管部门: |
092-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财政归口处室: |
506-行财科 |
部门联系人: |
冉华明 |
联系电话: |
13608273076 | |||||||||||||
资金情况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24,702,205.21 |
36,440,603.50 |
34,813,854.77 |
|||||||||||||||||
其中:财政拨款 |
24,702,205.21 |
36,440,603.50 |
34,813,854.77 |
96 |
10.00 |
9.60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1、开展对辖区食品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管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机制,推动食用农产品溯源体系建立。顺利完成市级考核体系。2、开展对辖区学校、养老机构和其它社会餐饮业的监管。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提升康养石柱形象。快到处置食品安全事件,守住不出现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件。3、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日常监管、专项检查、核查处置、风险排查等任务。提高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科普知识,开展现场宣传、电台等媒体宣传,制作科普宣传视频、科普图文,户外平台宣传标语、展板等。4、完成市局下达的食品抽检任务,完成抽检样品购置及样品送检,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及时处理。负责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抽检,补充市考核区县指标中关于市场监管部门抽检量中减去市局下达任务外不足的部分,完成抽检样品购置及样品送检,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及时处理。5、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创业稳就业,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升企业获得感,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工商注册登记新办企业1200家,制作1200个新办企业印章,新办企业对免费印章服务满意度90%.6、聘用劳务派遣人员23人,协助单位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大厅注册登记服务、产品质量监管、执法办案公车驾驶、辅助内勤科室办公等工作。 |
1.优化营商环境,全年新增市场主体4854户,其中企业1189户,个体工商户362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8户。完成政府工作报告全年发展任务的108%。2.完成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抽检任务675批次,包括国抽任务62批次、食用农产品专项393批次、柔性任务220批次,组织开展1700批次(区)县抽检工作。各单位共完成食品抽检656批次,其中国抽55批次,食用农产品专项385批次,柔性抽检216批次,收到52批次不合格检验报告,已按要求开展后处置。3.完成药品抽样50批次、医疗器械抽样24批次、化妆品抽样25批次,收到不合格报告1份,已有序开展不合格样品后处置工作。4.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203批次,收到不合格报告18份,其中流通领域不合格报告16份、生产领域不合格报告2份,按程序开展后处置工作。5.深入开展3.15主题宣传活动,播放消费维权宣传视频120小时,线下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起,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接收群众咨询300余人次。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活动,受训学生累计达1000余人。6.全局共计办理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案件327件,结案280件。各类案件货值金额109.3万元,没收金额99.1万元,罚款金额405.72万元。7.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434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96例,化妆品不良反应75例,药物滥用22例。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
食品监督抽检批次 |
批次 |
≥ |
1400 |
1527 |
0 |
100 |
10 |
10 |
||||||||||||
提供免费印章数量 |
套 |
≥ |
1600 |
1607 |
0 |
100 |
10 |
10 |
||||||||||||
药品抽检批次 |
批次 |
≥ |
50 |
50 |
0 |
100 |
10 |
10 |
||||||||||||
引进发明专利数量 |
件 |
≤ |
15 |
0 |
0 |
100 |
10 |
10 |
为完成市政府考核重点项目,县财政经费保障不足,故将此项目经费调剂用于抽验经费,已使用完毕。 | |||||||||||
抽检合格率 |
% |
≥ |
90 |
96.43 |
0 |
100 |
10 |
10 |
||||||||||||
印章合格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5 |
5 |
||||||||||||
不良反应上报时效 |
天 |
≤ |
15 |
15 |
0 |
100 |
5 |
5 |
||||||||||||
抽检任务完成时间 |
年 |
≤ |
1 |
0.85 |
0 |
100 |
5 |
5 |
||||||||||||
每例不良反应报送成本 |
元 |
≤ |
100 |
100 |
0 |
100 |
5 |
5 |
||||||||||||
食品监督抽检每批次成本 |
元 |
≤ |
500 |
400 |
0 |
100 |
5 |
5 |
||||||||||||
康养石柱建设 |
定性 |
优 |
1 |
0 |
100 |
5 |
5 |
|||||||||||||
提高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 |
定性 |
有所增加 |
4 |
100 |
0 |
5 |
0 |
为完成市政府考核重点项目,县财政经费保障不足,故将此项目经费调剂用于抽验经费,已使用完毕。 | ||||||||||||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风险降低 |
定性 |
及时报备 |
1 |
0 |
100 |
5 |
5 |
|||||||||||||
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群众普及度 |
定性 |
有所增加 |
1 |
0 |
100 |
5 |
5 |
|||||||||||||
新办企业对服务满意度 |
% |
≥ |
90 |
90 |
0 |
100 |
5 |
5 |
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食品监督抽检 |
项目编码: |
50024022T000002060014 |
自评总分: |
99.7 |
|||||||||||||||||
项目主管部门: |
092-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财政归口处室: |
506-行财科 |
部门联系人: |
刘佳颖 |
联系电话 |
18580873508 | |||||||||||||||
资金情况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120,000.00 |
120,000.00 |
116,409.27 |
|||||||||||||||||||
其中:财政拨款 |
120,000.00 |
120,000.00 |
116,409.27 |
97 |
10 |
9.7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负责完成市局下达的食品抽检任务,完成抽检样品购置及样品送检,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及时处理。负责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抽检,补充市考核区县指标中关于市场监管部门抽检量中减去市局下达任务外不足的部分,完成抽检样品购置及样品送检,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及时处理,保障全县食品安全。 |
2022年度完成国抽任务62批次,省级转移任务217批次,食用农产品专项任务398批次,县抽500批次,其中国抽不合格5批次,省级转移不合格4批次,食用农产品专项不合格15批次,县抽不合格批次18批次,不合格食品均已按相关法规开展后处置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
食品监督抽检批次 |
批次 |
≥ |
720 |
1177 |
0 |
100 |
20 |
20 |
本年食品监督抽检批次实际为1177批次。 | |||||||||||||
抽检合格率 |
% |
≥ |
90 |
96.43 |
0 |
100 |
10 |
10 |
||||||||||||||
抽检任务完成时间 |
年 |
≤ |
1 |
0.85 |
0 |
100 |
10 |
10 |
||||||||||||||
食品监督抽检每批次成本 |
元 |
≤ |
150 |
147 |
0 |
100 |
10 |
10 |
||||||||||||||
抽检不合格后处置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 |
定性 |
有效改善 |
1 |
0 |
100 |
10 |
10 |
|||||||||||||||
被抽检对象满意度 |
% |
≥ |
85 |
98 |
0 |
100 |
10 |
10 |
||||||||||||||
群众对抽检公示结果满意度 |
% |
≥ |
85 |
99 |
0 |
100 |
10 |
10 |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刘佳颖 023-73322447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doc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