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已经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共有产权电梯必须进行委托管理吗?
日期: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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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74 号)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属于共有产权的,共有人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护保养单位或者专业公司等市场主体管理电梯,受委托方是使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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