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MB1874949U/2022-00014 [ 主题分类 ] 工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市场监管局 [ 发文字号 ] 石公竞审联办〔2021〕7号
[ 标 题 ] 石柱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县级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回应机制(试行)》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03-08 [ 发布日期 ] 2022-03-08

石柱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县级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回应机制(试行)》的通知

石柱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县级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柱县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回应机制(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畅通公平竞争审查举报途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断〔20212号和重庆市公平竞争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重庆市涉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办法(试行)》(渝公竞争审联办〔20211号)等规定,出台了《石柱县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回应机制(试行)》,现就石柱县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回应机制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者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包括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以及一事一议政策措施,向政策制定机关的上级机关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举报.

二、受理方式和要求

石柱县依托12315热线、石柱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县级及以下政策制定机关及其上级机关举报等渠道,通过电话接听记录、来信来访、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应提供以下内容:

(一)被举报政策制定机关的名称;

(二)被举报的政策措施名称、施行时间、政策措施制定机关;

(三)被举报的政策措施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违反审查标准的具体内容等;

(四)举报人的姓名(名称)、电话号码、通讯地址等个人(单位)信息。

三、举报受理渠道

举报电话:023-12315,023-73332160

邮箱: szxscjgj@163.com 传真:02373332132  邮编:409100

举报地址:石柱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石柱县市场监管局903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举报处理回应机制对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积极作用,严格按照《重庆市涉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办法(试行)》处理公平竞争审查举报,进一步明确承担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回应工作的机构和人员,细化工作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在接到举报后及时作出处理和回应。

(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举报处理和回应工作覆盖面广、涉及部门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衔接,避免推诿扯皮和无故拖延。同时,要加强学习交流,不断提升举报处理和回应工作质量。

(三)统筹协调,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县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的办公室协调作用,对存在较大争议的问题及时组织会审或者请第三方进行评估;定期收集、梳理、分析、通报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和回应情况。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在受理回应举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相关建议,请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促进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和回应机制不断完善。

石柱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县级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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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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