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化妆品流通监督检查计划的 通 知
关于印发2025年化妆品流通监督检查计划的
通 知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相关科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现将《2025年化妆品流通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细化落实,切实做好化妆品监管工作。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2日
2025年化妆品流通监督检查计划
为强化化妆品安全监管,确保全年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特制定本计划。
一、监督检查依据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
二、监督检查重点对象
(一)重点企业。经营儿童化妆品、特殊用途化妆品等风险较高产品的单位。
(二)重点产品。儿童化妆品、特殊化妆品;抽样检验不符合规定、投诉举报较多和不良反应监测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产品;线上线下经营的非法添加、假冒伪劣化妆品、未经注册或备案化妆品等。
(三)重点环节。化妆品展会、美容美发机构、母婴用品店、宾馆酒店、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小超市等。
三、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重点
(一)经营使用单位。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经营使用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化妆品;是否擅自配制化妆品;是否经营使用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是否经营使用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等。
(二)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重点检查:通过平台、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经营化妆品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是否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全面真实披露化妆品标签等信息;是否存在经营非法产品等违规违法行为等。
(三)化妆品展销会举办者。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实施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承担入场化妆品经营者管理责任;是否建立入场化妆品经营者档案并审查其市场主体登记证明;是否对场内化妆品质量安全状况开展检查;发现入场经营者违法行为,是否及时制止并报告等。
四、工作要求
各市场监管所应摸清辖区化妆品流通企业底数、建立台账,全年按照辖区企业总数百分之35%的比例分季度均衡完成监管任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指导督促企业及时整改;涉及较大安全性问题的,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发现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中如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药品监管科报告。
石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5年1月22日印发
—1—
石市监发〔2025〕3 号关于印发2025年化妆品流通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