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6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1号)
在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县6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太白食品厂(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下路镇红岩居委八一组(林家湾))生产的石好佳薯片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石柱县市场监管局下路市场监管所于2023年4月14日依法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太白食品厂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截至报告送达当日,生产日期为2023年3月1日的同批次石好佳薯片已销售完毕。
(二)生产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本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石好佳薯片共计120袋,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立即启动召回程序,由于该批次石好佳薯片在市场上已售完,召回数量为零。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经深入分析不合格原因,为过程控制不严所致,执法人员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对生产工艺和流程进行全面自查并加以改进,并将生产的产品送检,待检验合格后再投入市场。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生产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贺玲副食经营部(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安街道万寿大道36号附6号、7号)经营的鸡肉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石柱县市场监管局南宾市场监管所于2023年4月26日依法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贺玲副食经营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购进日期为2023年4月11日的鸡肉全部用于抽检。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本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鸡肉共购进2.78公斤(一整只鸡),全部被抽检。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本局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建立健全销售台账,完善销售记录,落实主体责任,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本局依法将不合格情况通报至县农业农村部门,加强生产环节监管。
三、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惠宜超市二店(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水镇莼乡路6号)经营的豇豆。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石柱县市场监管局黄水市场监管所于2023年5月8日依法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惠宜超市二店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截至报告送达当日,购进日期为2023年4月11日的同批次豇豆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本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豇豆共计5.8公斤,全部销售完毕。因当事人未建立明确的销售台账,故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已无法召回该批次豇豆。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本局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台账,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销售记录,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本局依法将不合格情况通报至县农业农村部门,加强生产环节监管。
四、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石柱县康德中央大街分公司(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南宾路7号)经营的合川桃片(香甜味)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石柱县市场监管局万安市场监管所于2023年5月15日依法向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石柱县康德中央大街分公司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截至报告送达当日,生产日期为2023年2月14日的同批次合川桃片(香甜味)已销售12条。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本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合种桃片共计购进16条,已销售12条。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因该产品属于即食食品且已食用,故已无法召回,对未售出的4条合川桃片(香甜味)作下架封存处理。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本局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台账,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销售记录,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五、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胡燃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9号(好望山)13栋楼一层)经营的南乳味花生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石柱县市场监管局万安市场监管所于2023年5月26日依法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胡燃商贸有限公司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截至报告送达当日,生产日期为2022年12月15日的同批次南乳味花生已销售17袋,另有3袋在2023年5月21日作下架处理。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本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南味乳花生共计20袋,已销售17袋,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之前主动下架3袋,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采取召回措施,召回数量为零。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本局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台账,完善销售记录,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六、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望途溪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安街道万寿大道156号附1号1-1)13栋楼一层)经营的金毛牛肉(五香味)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石柱县市场监管局万安市场监管所于2023年5月26日依法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望途溪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截至报告送达当日,生产日期为2023年1月2日的同批次金毛牛肉(五香味)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本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金毛牛肉(五香味)共计15袋,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采取了召回措施,但该产品属于即食食品,已食用完毕,召回数量为零。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本局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台账,完善销售记录,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七、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2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