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备案但未备案的单位和产品名称的公告
日期:2026-08-20
大 中 小
我局检查发现以下单位存在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备案但未备案的违法行为,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由经营企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备案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条件的有关资料。”的规定和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向社会公告单位和产品名称:(三)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备案但未备案;”的规定,现将未经备案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单位和产品名称予以公告:
经营单位:重庆康乃伊诊所管理连锁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脱敏糊剂(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编号:川食药监械生产许20190022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