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日期:2026-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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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经研究拟定了我县优秀个体工商户推荐对象,现予公示:
一、推荐对象
1.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水镇大自然土鸡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00240MA5UNGMQ5F)
成立日期:2008-08-06
2.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常青白酒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00240MA60HPTW5C)
成立日期:2019-09-04
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咏香鸽庄春华食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00240MA5UJW709B)
成立日期:2013-06-19
二、公示期限
2026年8月10日至14日。
三、公示要求
1.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推荐条件,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来访等形式向县局反映。
2.反映人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反馈。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并提供具体事实或可查线索。严禁借机故意捏造事实、造谣中伤或者串联诬告。
四、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县市场监管局
电话:023-73327109
联系地址:石柱县南宾街道五一路五一巷12号
邮政编码:409199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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