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

按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重点,油品、尿素产品铅蓄电池质量专项整治

一是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按照市局安排,结合我县实际,以城乡结合部、主要交通干线、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集中地等为重点区域开展质量监督抽查2024年对全县24家加油站和2家车用压缩天然气公司开展了监督抽查,共抽查15批次,其中车用汽油和柴油13组,车用压缩天然气2组,合格率为100%。二是加大不合格产品查处力度。围绕油品、车用压缩天然气车用尿素产品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车用压缩天然气车用尿素和假冒铅蓄电池等行为。2024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检查油品、尿素产品生产销售企业24家,发现问题1个,并整改完毕。三是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督促电动车销售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依据《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生产销售尺寸限值、整车质量、蓄电池防篡改、车速限值、预留解除限速“后门”、过流保护、电机电池超标等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整车及配件行为,以及“换电”、维修等经营性服务中的质量违法行为。全年立案10起,没收不合格车辆18辆。

(二)依法开展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检查,联合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开展联合检查,严厉打击未经检验检测出具监测数据和结果、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和报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发现的报告涂改不规范、人员签字不规范、柴油烟度计大盘分析仪采样管长度不规范等问题,已现场责令机构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成。

(三)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管。按频次对我县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对是否规范出具检验检测报告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规范性问题已责令机构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成。

(四)加大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2024年,按照常规监督检查计划及各类专项监督检查,我局对全县在用锅炉的18家使用单位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检查中主要查看是否将使用标志置于锅炉显著位置,设备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是否有水(介)质化验报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安全附件及仪表是否效验并运行平稳,是否有锅炉及其系统日常节能检查记录,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定期能效测试。检查中,共计发现问题13起,整改13起。

(五)加大餐饮环节的监督检查。一是全面排查在农贸市场内销售野生动物的行为,共出动检查人员560余人次,2024年未发现上述行为。二是加强餐饮环节宣传检查力度。在餐饮服务经营者网上办理营业执照时,流程自动生成《重庆市餐饮服务项目环境保护事项告知书》,经营者需阅读了解后方可办理,2024年共为600余位餐饮服务经营者开展了宣传。同时,配合县住房和城乡建委、县公安局开展餐饮油烟问题联合执法2次。

二、2025年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抓好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车用尿素和假冒铅蓄电池等行为。二是进一步做好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四是进一步加大对餐饮环节的监督检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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