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MB1874949U/2025-00003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市场监管局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成文日期 ] 2024-12-20 [ 发布日期 ] 2025-01-07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24〕34号)以及《石柱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实施方案》(石委法〔2022〕8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工

2024年以来,我局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及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全年开展集中学习31次,交流心得80余人次,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入心入脑、走深走实。牢固树立了“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工作的根本指引,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通过学习,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突出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教

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利用“三月法治宣传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7”世界食品安全日、质量月等特殊节点以及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大型集中宣传、网络有奖问答,以及“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3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及广大市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组织全局117人参加年度网络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组织全局117人参加《行政处罚法》网络专题学习。

(三)多措并举,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一是我局严格按照制定的《局党组工作规则》《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审批制度》《案件集体讨论工作规则》等工作制度规范本单位内部决策,覆盖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工作。按照制定的统一规范的执法办案工作制度和执法文书,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在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和价格领域的行政执法中,做到了每件案件有后处置,有后期质量跟踪。我局与检察院建立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行刑衔接机制,与县法院建立了联合征信机制,与公安机关建立了案情通报、案件移送、联席会议等机制。对于在行政执法中发现的其他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严格执行行政移送审批和刑事犯罪审批制度。截至目前,未收到对行政行为的举报投诉,也未发生因违纪违法被追责情况。

二是持续优化市场准入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持续加大对新《公司法》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登记注册工作的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截至目前,全年新增市场主体4187户,其中企业1135户、个体工商户303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0户。全县实有市场主体47563户,其中内资企业11372户、个体工商户3524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943户。三是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确保“非禁即许”全面落实,全年新发展市场主体6752户,通过数据共享平台推送“涉企事项”信息3985条次。认真落实跨省通办事项,落实川渝两地市场准入“异地同标”机制和川渝营业执照异地“办、发、领”一体化服务,实现营业执照互办、互打,异地办理“立等可取”,全年共发放2户“川渝通办”营业执照。升级配套服务举措,防止“隐性审批”和“体外循环”。

三是坚守安全底线,持续把牢食品安全关。制定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计划,完成食品抽检656批次,收到12批次不合格检验报告,已按要求开展后处置。督促全县2489家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入驻重庆阳光食品平台并有序开展全覆盖检查,推动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AI灶阳光厨房建设,餐饮食安指数达85.59。共有包保主体6134家,包保干部570人,配备食品安全员1034人,累计发现问题 3300 余条,已整改 3227 条,问题整改率达 97.8%;持续把牢药械安全关。扎实开展“两品一械”日常监管,消除风险隐患,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370余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50余家次,化妆品经营企业100余家次,有效化解了“两品一械”安全风险隐患。截至目前,共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490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91例,化妆品不良反应80例,药物滥用报告25例。完成药品抽检任务50批次,医疗器械抽检任务18批次,化妆品抽检任务38批次,收到不合格报告1批次,已按规定处置;持续把牢特种设备安全关。今年以来,依托常规监督检查任务、专项监督检查任务和基层所赛马比拼等方式,从企业自查、监督检查、问题闭环、严格执法等方面加强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截至目前,已累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82家次,发现问题765个,含17个严重事故隐患,立案查处6家,整改完成762个,整改中3个。

四是立足质量发展,突出抽检,严把产品质量关。突出重点产品加强监管,充分运用监督抽查,着力提高工业产品质量水平,共实施市级监督抽查194批次,不合格报告23份,均按程序开展了后处置工作,依法监督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整改销毁等措施管控质量,强化了监督抽查震慑作用;突出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召开全县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维修点等生产销售经营主体和外卖平台集中约谈会3次, 83家经营主体参会,发放政策法规宣传册200余份。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检查生产、销售、维修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12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74人次,发现问题25个,整改25个。依据《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质量违法行为,立案10起,扣押不合格电动自行车15辆。鼓励楼宇电梯安装智能阻止系统,共安装智能阻止系统60台;突出重点,抓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按照市局安排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化肥产品质量整治专项行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护农”行动、“监管护棉”促进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市场监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成品油及车用尿素专项抽查、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国旗专项整治、低速电动车专项检查、儿童用品安全主体活动、非法兜售机动车儿童乘用约束系统集中整治行动、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专项行动、燃气具等相关产品质量监管、“莎姐守未”专项行动、校园周边“萝卜刀”“蝴蝶刀”等“网红”玩具和文具隐患排查整治等系列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抽样207组,合格174组,不合格33组。今年共检查生产企业35家,销售门店300余家,出动执法人员640余人次,发现问题35个,全部整改完毕。

五是强化统筹协调,发挥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牵头部门作用,督促各成员单位按时完成部门联合抽查任务。指导“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建立完善对象库、人员库,制定《2024年石柱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共计17项计划18个抽查任务,涵盖所有成员单位。目前所有联合抽查计划已全面完成,共计抽查市场主体93户,所有检查结果均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实现了成员单位覆盖率100%、检查计划完成率100%、检查结果公示率100%;加强涉企信息公示。加强涉企信息公示。截至目前,共归集行政许可数据3067条,按期归集3067条,及时率100%,合格率100%;行政处罚数据归集65条,按期归集65条,及时率100%,合格率100%。对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做到了“应归尽归”;扎实推进信用监管和应用。在涉及市场主体申请移除经营异常名录中,实施告知承诺制,截至目前共移除经营异常市场主体18324户,签订信用承诺书18324份,帮助7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签订信用修复承诺书7份。截至目前共为县委统战部、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协助查询12次,出具审核意见12份,对75家守信企业在审查时给予同意推荐意见。统筹推进企业年报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内资企业年报率为82.63%,超出80%的目标。

六是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公开运行系统建设,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实施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行政监管适时到位。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将本局行政执法主体、831项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的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在“石柱县政府公示信息网”公开;严格按照《重庆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同时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亮证执法,出具行政执法文书时,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记载到相关法律文书中备查;我局在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时,先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在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然后通过案件系统自动将处罚信息推送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我局行政许可信息在许可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亦自动推送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我局通过“市场监管统计”系统,按照不同业务板块要求,以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等形式公开本机关行政执法总体情况,2024年上报《市场监管统计报表》50余条;四是2024年我局开展案件自查1次,参加重庆市场监管局案件评查1次,取得95.8分的优异成绩。

七是规范行政行为自由裁量权。贯彻落实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各项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案件均严格执行重庆市行政处罚裁量权规章和总局、市局裁量权、裁量基准,避免执法随意性,提升公信力。

八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抓好执法依据梳理和执法职权的层层分解,做到了岗位到人、责任到人,明确了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目标和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

(四)强化行政执法,积极维护群众利益

一是将民生领域的收费、市场产品质量和消费安全作为重点,立案查处重庆某公司未按规定收取学生热水使用费,侵害了学生利益行为,大幅降低全县所有学校学生热水费用,立案查处学校破坏食堂公益性和不盈利性违法行为,收取课后延时服务费,不提供延时服务或缩水延时服务问题,全县所有学校食堂的饭菜品质得到较大的提升、课后延时服务提质增效。立案查处医疗机构违规收费,遏制医疗多次反复计费,缓解了老百姓看病贵等问题。截至目前,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立案234件,结案197件,实施简易处罚523件。

二是持续强化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三大安全保障,组织33个乡镇政府开展安全管理培训,举办20 余期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从业者落实岗位主体责任培训会。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行政执法,加大案件查处,2024年我局办理食品案件97件,涉案金额4.84万元,罚没款21.36万元;药品及药械类案件23件(以立案计),涉案金额3.1万元,罚没款9.5万元;办理特种设备案件12件,涉案金额0.02万元,罚没款10.71万元。2023年向公安机关移交食品药品等违法案件线索2件。

(五)创新改进执法方式,服务与执法并重

2024年以来,我局积极探索推行服务型执法模式,依法实施柔性执法方式,适用《行政处罚法》和《重庆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适用不予处罚和免于处罚处理轻微违法行为45件。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其他负责人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相关职责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是法治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成立领导小组保障法治建设有序开展。我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已制定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贯穿于全局年度重点工作,将全局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推进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带头研究部署、推动落实。主持行政处罚案件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督促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对基层市场监管所的年度考核;牵头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相关工作,持续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推动市场监管法治工作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根据《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清单》,严格按议事和决策程序办事,重大行政决定科学合法,半年来未发生相关重大决定被上级纠正或撤销的情况。四是细化法治建设工作职责,重抓督促落实。努力在运用法治手段提高执法规范性、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上持续发力,法治建设工作职责细化到各党组成员和相关科、室、队,工作进度成效明确到月到季,每月一督查、每季度一小结。

三、《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的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一)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

按照川渝合作任务清单,扩大高频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高频事项“免证办”范围,协同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探索推行企业开办、变更、注销和涉企许可联动办理,持续提升登记注册便利化、智能化水平;按照市上要求,扩大高频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高频事项免证办范围深化川渝行政执法协作,2024年8月4日至9日,我局与四川省宜宾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互查互评。
   (三)构建系统完备的制度环境。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入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措施。

1.公平竞争审查内部机制建设情况一是及时调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收集各单位因人事变动、领导分工调整和科室人员变动信息,及时发文调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人员二是健全各单位内部审查机制。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均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明确了审查流程,确定了审查机构和人员,对本单位出台的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内部审查三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出台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制度、约谈制度,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与第三方机构联合开展会审机制。县政府办公室将公平竞争审查嵌入发文流程,对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所有政策措施,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合法性审查的前置,由起草单位开展内部审查后,报县公竞办联合第三方机构开展会审,凭会审结论开展合法性审查,确保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名义出台的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均不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

2.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制度。2024年以来,县公竞办分解市局反垄断工作要点,明确了年度工作重点,印发《石柱县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制度》《贯彻落实重庆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工作方案》《石柱县2024年开展整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突出问题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转发市联席办《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排查整改取得实效典型案例通报》及《重庆市公平竞争审查约谈指引(试行)》,全面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二是落实问题整改。对总局督查抽查在政府官网以政府和政府办名义发布的涉嫌存在问题的16件政策措施进行严格复查,结合第三方评估机构意见,修订6件,废止4件;三是规范审查流程。各单位对本部门出台的政策措施开展内部审查,将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嵌入县政府发文流程,并纳入司法部门合法性审查前置,对2024年以来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联合第三方机构严格开展会审。截止10月上旬,全县各部门共审查政策措施68件,其中会审政策措施57件,修订5件;四是配合三方评估。2024年,市联席办抽取石柱县政府和所属三个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县公竞办根据第三方评估各项要求,充分准备,积极配合三方机构顺利完成各项评估资料报送,共报送政策措施160件;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清理工作,共清理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45件,审查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规范性文件2件、其他政策措施3件,均进行了修订;2024年以来,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开展“回头看”,再次清理存量政策措施5件,修订2件,废止1件;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积极排查民生领域垄断线索。按照《重庆市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将工作要求下发到10个市场监管所,同时在政府官网和融媒体中心新媒体发布举报方式,各渠道多方式排查收集民生领域垄断线索并向上级反垄断执法机构报送情况,截至目前,尚未排查出民生领域垄断线索;扎实开展整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专项行动。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发改委印发的《开展整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突出问题维护公平竞争市场》文件精神,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发改委印发了《石柱县2024年开展整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突出问题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成立工作专班,通过“归集问题线索,督促自查整改;落实审查制度,提升审查质量;严格督查抽查,加强案件办理;实施公开曝光,强化综合施策;统筹培训宣传、形成工作合力”等工作措施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为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供坚强保障,持续推动市场高效畅通和规模拓展;加强园区开发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根据市联席办有关工作要求,县公竞办转发了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园区开发区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对涉及园区的政策措施开展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共修订涉及园区的政策措施3件。

(四)构建便民利企的政务环

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颗粒化比例达到100%,“一网通办”率达到 99% 。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线上办事“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诉求“一线应答”。落实接诉即办、未诉先办服务机制。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五)构建严格规范的执法环境。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探索建立涉企执法告知承诺制。

1.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一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组织学习二十届三中全会报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和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国家要求,以及总局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版)等政策文件,提高执法人员大局观念、法制意识和决策意识;二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执法全过程文明规范用语制度,执法全过程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处罚对象回访制度等、执法告知制度、行政执法清单制度、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罚没物品处理制度和行政管理简易处置与自由裁定管理制度;三是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执法人员和执法依据,应用执法记录仪从案件发现到核查检查调查送达等全过程实施记录,确保程序合法。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保障执法决定合法;四是针对执法乱作为问题,建立执法规划,严格在局机关管理的基础之上,配套局机关各科室的重点工作开展执法,推动各项管理措施落实落地。建立两级案件审查审核机制,重要案件或减轻处罚案件全部上案审会集中讨论决定。执行案件两级审查审核制度和最终把关制度。针对重点案件和减轻处罚案件,通过案审会集中讨论决定。

    2.探索建立涉企执法告知承诺制。我局在行政服务大厅对外公开的办事指南中,对97项行政许可、备案事项均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或备案的条件、标准和要求,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场所、经营范围、履行法定或约定义务、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等方面作出合规承诺后,我局即为申请人办理相关许可或备案事项。2024年以来,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33570件,备案1438件。

(八)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2024年以来,我局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工作,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均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的规定执行。

(九)统筹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推进行政执法事项横向集中。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划转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62号)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新增划转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87号)文件要求,我局认领经济信息领域划转的行政执法事项5项、商务领域划转的行政执法事项159项、教育领域划转的行政执法事项84项,共计248项;二是推进行政执法事项纵向下沉。我局赋权乡镇承接反食品浪费行政执法事项,并落实包片联络人、开展培训、加强指导。经统计,10个基层所与属地乡镇开展餐饮领域联合执法累计约90余次,实现每季度至少有一次以上的联合行动。在全县33个乡镇街道,已有32个乡镇街道(金铃无社会餐饮业)开展对社会餐饮领域反食品浪费的监督检查,实现了全覆盖,其中27个乡镇街道还实施了社会餐饮领域的反食品浪费处罚,累计开出警告当场处罚79份;三是推进执法平台“大综合一体化”。积极运用全市统一的“执法+监督”应用,助推实现执法事项全上平台、执法队伍全员管理、执法活动全程网办、执法行为全量监督、执法效能全面画像。参与县司法局组织的应用使用培训1次,8月底完成平台基础信息维护、平台人员入驻以及执法事项认领,11月底完成平台入驻人员赋权以及新增划转行政执法事项认领。截至目前,系统内执法事项认领共计1369项,入驻人员104人;四是充分运用“综合查一次”与属地政府实施联合执法,指导和善乡镇我局赋权的反餐饮浪费的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同时,借助派驻、包片等平台,实现了执法资源统一调配,重点突破,与属地政府成了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同治理的局面

(十)纵深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4年完成对本行政执法队伍的全员轮训,其中,开展食品经营监管培训2次、食品生产监管培训9次、餐饮监管培训6次、特种设备监管培训7次、药品经营监管培训10次、产品质量监管培训2次、知识产权保护培训1次、消费维权培训3次、执法办案培训5次;二是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三是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案卷评查,2024年8月4日至9日,开展了本局执法案卷评查

(十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2024年以来,我局开展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校园食品安全、电动自行车质量、燃气管道压力容器安全、肉制品安全、计量器具等重点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年度工作计划,对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通过执法监督,撤销程序违法的行政处罚案件1件。

(十三)强化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4年我局作为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案件29件,我局均在法定期限内提交复议答复和证据;2024年我局作为被告行政诉讼案件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5次,应诉率保持在100% 。

(十五)加快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2024年以来,我局通过搭建“1+10+N”工作阵地(1个“贵和”行调工作室、10个“贵和”行调工作站、多个维权服务站),采取“2+3+N”工作模式(“线上+线下”两种调处手段;化解行政争议、知识产权、消费纠纷三大纠纷;部门、行业、组织、司法、律师、志愿者协同参与,多元化解),深化运用“贵和工作法”,进一步弘扬“贵和尚中”“以和为贵”矛盾纠纷调处理念,依托“贵和”工作室、站“喝茶”坐调、远程视频联调、专家联调等调处新手段、新方法,实现群众诉求一站式受理,全链条化解,推动矛盾纠纷“和在事前、和在当地、和在心里”。一是健全了消费者维权“一条链”工作体系。至去年8月起,我局以“智慧监管”指挥中心、各市场监管所调解室为载体,分别成立了1个“贵和”行政调解工作室及10个行调工作站。同时,制定完善各项工作流程、制度,并按照“立足职能、强化服务、突出重点、注重效果”工作思路,先后印发《迭代升级“贵和工作法”打造市场监管领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石柱样本”工作方案》《行政调解工作室行政调解工作办法(试行)》,《投诉举报处理工作规则( 试行)》,制作投诉举报处置流程指引图,定人、定岗、定责,形成登记、分流、处置、回访、归档“一杆到底”工作机制,提升消费纠纷化解质效;二是形成了多元化解“一张网”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凝聚矛盾纠纷化解合力,构建消矛盾纠纷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我局与县法院、县消委会共同建立了化解消费纠纷协作工作机制,联合印发了《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方案》,形成了三方共同参与调解的消费纠纷协作模式,常态化开展委托/委派调解、诉前调解、支持消费者诉讼等工作。组建维权专家库,并结合工作实际需要扩大或动态调整专家库成员,共同参与消费纠纷调处工作。引导更多企业设立维权服务站并入驻在线纠纷解决平台,充分发挥消费纠纷一线化解职能,让消费者实现零距离维权;三是搭建了消费者维权协同联调协作平台。以行调工作室为指挥中心,搭建视频通讯网络系统,实现“县市场监管局/县消委会+各片区市场监管所+消费者”在线联调功能,切实缓解各片区所力量薄弱、纠纷调处力度不够,成效不佳及各维权服务站与县局联动不够、人员变动频繁、调处业务技能水平较低等突出问题。将部分传统“线下”调处手段移至“线上”化解,充分整合县局业务科室及调解专家力量,助力各类消费纠纷高效化解,让消费者能够“家门口”维权。

2023年8月成立“贵和”行调工作室以来,截至目前,我局多渠道接收各类消费投诉举报共1754起(其中全国12315平台1060件、全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27件,民呼我为平台563件,群众信函、电话及上门维权共104件),为消费者挽回各类经济损失达90余万元,2024年以来共处置投诉举报1301件,通过远程联调解决群众诉求18起,所有消费投诉均妥善处置,未出现一例程序违法或因处置不当导致越级上访或网络舆情情形发生。投诉按时初查率、投诉按时办结率、举报按时核查率分别为99.87%、99.8%、98.91%,投诉调解成功率为60.78%,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率为96.29%。此外,我局还指导各消费维权服务站充分发挥消费纠纷一线化解职能,先后在黄水农贸市场、大风堡、永辉超市、五方国际商贸城等20余个重点场所、企业设立了消费维权服务站,并依托ODR企业在线解决消费纠纷50余起,为消费者挽回各类经济损失4.2万余元。同时,我局加强同其他部门、单位协作联动,与县法院、县消委会联合调处集体消费纠纷1起,为14名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万余元;及时调处受县法院委派、委托调解消费纠纷26件,协助消费者完成法院司法确认1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营损失累计约7.5万余元;以消委会名义支持消费者完成集体诉讼和个人诉讼各一起。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干部队伍能力水平与新时代群众期盼之间存在差距;二是在平衡“优化营商环境”与“强化监管执法”之间的关系上存在差距;三是群众安全意识与法律规范的安全责任要求之间存在差距。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突出党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机关党建工作“三基”建设,努力构建完善的党建责任体系。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积极带领全体党员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持续提升党员干部基本能力。

(二)严守安全底线。继续深入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各项行动,全面自查风险隐患,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聚焦“两重大一突出”,严格管控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深化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务实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闭环执法,不断提升执法检查成效,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安全事件底线。

(三)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深化“放管服”和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推进“证照分离”、“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提升企业注销登记效率,实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以市场健康发展为重点,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全面加强质量、计量、价格、广告监管,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完善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机制,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探索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消费环境三大营商环境深度融合,不断筑牢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外部环境。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0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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