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MB1874949U/2024-00004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市场监管局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成文日期 ] 2024-01-11 [ 发布日期 ] 2024-01-11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按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23〕38号)《石柱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实施方案》(石委法〔2022〕8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组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工作

2023年以来,我局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及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全年开展党组学习9次、中心组学习5次和支部学习10次,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入心入脑、走深走实。牢固树立了“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工作的根本指引,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通过学习,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突出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利用“三月法治宣传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7”世界食品安全日、质量月等特殊节点以及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大型集中宣传、网络有奖问答,以及“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5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及广大市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深化执法人员法治教育,组织1名领导干部参加新提任法治理论考试,组织全局110人参加年度网络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组织全局110人参加《行政处罚法》网络专题学习,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

(三)多措并举,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一是我局严格按照制定的《局党组工作规则》《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审批制度》《案件集体讨论工作规则》等工作制度规范本单位内部决策,覆盖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工作。按照制定的统一规范的执法办案工作制度和执法文书,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在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和价格领域的行政执法中,做到了每件案件有后处置,有后期质量跟踪。我局与检察院建立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行刑衔接机制,与县法院建立了联合征信机制,与公安机关建立了案情通报、案件移送、联席会议等机制。对于在行政执法中发现的其他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严格执行行政移送审批和刑事犯罪审批制度。截至目前,未收到对行政行为的举报投诉,也未发生因违纪违法被追责情况。

二是积极落实营商环境创新试点首批改革事项。拓展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业务范围改革,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实现开办企业公章、发票、社保等环节全程在线办理;全年共1563户企业通过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办理设立登记,占新办企业的99.8%,共1500余户企业领取免费印章,共61户企业同时申领发票。试行企业登记信息变更网上办理改革,通过公示、寄递等方式完善营业执照缴回和发放流程,实现企业变更登记“零见面”;全年共385户企业自愿通过邮寄的方式领取纸质营业执照,占比17.8%。深化电子营业执照运用,推行市场主体办事“一照通办”。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推行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告知承诺,为1236户市场主体实行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

三是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确保“非禁即许”全面落实,全年新发展市场主体6752户,通过数据共享平台推送“涉企事项”信息3985条次。认真落实跨省通办事项,落实川渝两地市场准入“异地同标”机制和川渝营业执照异地“办、发、领”一体化服务,实现营业执照互办、互打,异地办理“立等可取”,全年共发放2户“川渝通办”营业执照。升级配套服务举措,防止“隐性审批”和“体外循环”。

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法治保障和服务。引导市场主体及时进行年报公示,内资企业年报率92.52%,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527户,移出112户。加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求,对未通过信息核验的727户市场主体按照100%的比例开展专项核查,完成率100%。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全年共开展部门联合监管16项,随机抽查各类市场主体88户次,在10多个领域开展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抽查164户次,抽查结果全部予以公示。同时,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争取其他政府部门统一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争取人民法院和检察院通过公示系统公示有关企业信息,推动企业信息归集,方便公众查询。

强化信用约束手段,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约束机制。按统一的“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格式,将查询内容统一规范为近三年的“工商登记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荣誉称号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司法判决信息”“拖欠税费信息”“监管信息”(含年度报告、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和其他信用信息8类。促进各部门、各行业和各类市场主体在评定荣誉称号、公共资源管理、企业经营活动中查询使用企业信用信息;加强政府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和其他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步伐,在政府招投标活动中设立信用“门槛”,开展信用评价,通过信用制约促进企业诚实守信;加强财政资金补助、政府采购、购买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在涉企财政资金补助、政府采购和对外购买服务中查询和使用企业信用信息,对违法失信企业给予限制。

五是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公开运行系统建设,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实施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行政监管适时到位。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将本局行政执法主体、831项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的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在“石柱县政府公示信息网”公开;严格按照《重庆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全局110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同时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亮证执法,出具行政执法文书时,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记载到相关法律文书中备查;我局在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时,先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在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然后通过案件系统自动将处罚信息推送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我局行政许可信息在许可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亦自动推送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我局通过“市场监管统计”系统,按照不同业务板块要求,以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等形式公开本机关行政执法总体情况,目前已上报《市场监管统计报表》50余条;四是我局每年开展案件自查2次,参加重庆市场监管局案件评查1次,取得96.5分的优异成绩,参加县司法局案件评查1次,结果优秀。

六是规范行政行为自由裁量权。贯彻落实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各项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案件均严格执行重庆市行政处罚裁量权规章和总局、市局裁量权、裁量基准,避免执法随意性,提升公信力。

七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抓好执法依据梳理和执法职权的层层分解,做到了岗位到人、责任到人,明确了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目标和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

八是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我局全局配备134台执法记录仪,在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以及调查取证和送达执行等执法环节实现执法记录仪全过程记录,并及时对音像资料进行保存,做到了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使用的文书有64种,全部使用市场监管总局新版文书,格式文本统一、规范;我局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我局重大执法决定一般由内设法制科进行审核,对行政处罚涉及的执法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文书、音像记录、证据事实、法律适用等进行审查,2023年办结案件378件案件全部纳入法制审核和案件审核范畴,审核率达到100%。

(四)强化行政执法,切实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加强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执法:一是建立了县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制度,全年召开联席会议2次,部署研究“双打”工作,形成打击合力;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与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体系、优化资源,切实加强执法协作,建立健全了与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等部门的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案件咨询、督察督办等制度,全年共向公安机关移动涉嫌犯罪线索7件;三是严格执行《涉嫌犯罪行政案件物品处置制度》《涉案物品保管制度》《有毒有害物品统一销毁制度》等制度。

“铁拳”整治见实效。我局贯彻落实“铁拳”行动相关会议精神,聚焦民生领域,加大执法力度,持续强化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三大安全保障:一是组织33个乡镇政府开展安全管理培训,举办30余期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从业者落实岗位主体责任培训会。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检查9000余家次,完成食品抽检1650批次,收到44批次不合格检验报告。完成药品抽检50批次、医疗器械22批次、化妆品25批次,收到1批次化妆品不合格报告;特种设备监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69家,排查隐患178条,排查设备481台次,下达监察指令书54份,完成隐患整改158条;三是严格执法,加大案件查处,筑牢安全底线;2023年我局办理食品案件152件(以立案计),涉案货值4.5万元,已结案145件,罚没款27.05万元;药品及药械类案件35件(以立案计),涉案货值0.05万元,结案30件。罚没款21.2万元;知识产权案件14件(以立案计),涉案货值1.2万元,罚没款1.9万元;特种设备案件10件,结案8件,罚没款3.8万元。 2023年向公安机关移交食品药品等违法案源信息5件。通过大案、要案的查办,有力的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查办的案件多次被武陵传媒等相关市级媒体报道,对市场监管领域的违法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

(五)创新改进执法方式,服务与执法并重

一是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加快推动市场监管领域由监管为主向监管服务并重转变、由传统监管方式向现代监管方式转变、由事后处罚向事中事前预防转变更加注重监管执法的“时度效”,给市场主体一定的包容期、纠错期,真正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切实保护创新创造者、发展引领者。2023年10月我局承接市级改革项目《市场监管领域涉案主体合规评估机制试点工作,在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时,对符合合规评估条件的涉案主体,依据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类标准、规范、规程、准则等,对其的整改情况进行评估认错认罚”“整改到位的前提下,酌情降低处罚金额或予以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

二是2023年以来,我局积极探索推行服务型执法模式,依法实施柔性执法方式适用《行政处罚法》33条和《重庆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适用不予处罚和免于处罚处理轻微违法行为37件。

三是我局与重庆市地理标志发展促进会、重庆西南知识产权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成立知识产权工作站,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助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创新发展,2023年以来。工作站接受企业咨询50余次,开展培训3次,培训150余人次。

(六)强化基层治理,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2023年我局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全年共处理投诉举报1200余件,消费投诉调解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

(七)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2022年5月我局成立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名义,统一行使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根据职责,下设综合科,执法一、二、三、四大队。承担所辖区域内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核定综合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4名,支队长1名、政委1名,副支队长2名;科(大队)长5名。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其他负责人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相关职责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是法治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成立领导小组保障法治建设有序开展。我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已制定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贯穿于全局年度重点工作,将全局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推进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带头研究部署、推动落实。主持行政处罚案件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督促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对基层市场监管所的年度考核;牵头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相关工作,持续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推动市场监管法治工作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根据《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清单》,严格按议事和决策程序办事,重大行政决定科学合法,半年来未发生相关重大决定被上级纠正或撤销的情况。四是细化法治建设工作职责,重抓督促落实。努力在运用法治手段提高执法规范性、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上持续发力,法治建设工作职责细化到各党组成员和相关科、室、队,工作进度成效明确到月到季,每月一督查、每季度一小结。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有待加强。部分执法人员站位不高,缺乏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以及法律专业知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执法水平和执法力量有待增强。执法规范化水平不够高,执法办案程序不够严,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还需加强。现有执法力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知识结构不够优化、办案经验有待积累,业务素养和专业技能不足的问题在基层还不同程度存在。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举措

(一)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学习培训的必选课程和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内容,推动全局干部职工吃透精神实质、掌握核心要义,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推动市场监管事业上新台阶的强大动力,增强推动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深入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确保制定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有效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

(三)巩固夯实法治建设制度基础。持续完善市场监管权责清单,依据法律法规制修订情况,及时对市场监管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严格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加强法治建设基础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总结经验,及时开展评估、修订工作,不断完善依法行政的制度体系。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有序开展统一制式的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换发工作,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作用发挥,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保障决策事项于法有据、决策程序依法履行、决策内容依法合规。

(四)深入推进执法监督。认真组织开展全局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工作,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五)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市场监管八五普法规划,不断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组织开展好2024年度法治理论知识抽考和在线考试工作,以考促学、以学促用。抓好内部学法用法培训,特别是强化对《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和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等新法新规的学习宣传培训,切实提高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执法的能力。充分利用“3·15”“4·26”“12·4”等重要宣传节点,广泛深入开展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集中宣传活动,着力提升企业群众的法治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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