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同意秦端等2名同志中等职业学校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的通知
日期: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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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委: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初定、确认、转评和多评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2010〕73号)、《重庆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212号)规定,经贵单位考核推荐,县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同意秦端等2名同志中等职业学校中级职称(讲师)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从2024年2月23日起计算。
讲师(2人):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秦端(英语)、陈旭(语文)
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渝人社发〔2012〕134号)规定,凡新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须参加岗前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此件主动公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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