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县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3〕21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23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石柱县各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人事档案存放于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就业和人才中心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三)人事档案存放于重庆市外,工作单位参保地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四)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从审批机关审批的退休时间起计算),以及处于职称申报评审影响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二、申报时间
全市高中初级评委会原则上均实行网上申报评审,全市统一平台网报端口: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用户注册操作手册见网址:http://rlsbj.cq.gov.cn/ywzl/zjrc/sy/tzgg_110153/202010/t20201021_8077033.html,常见操作问题解答见网址:https://rlsbj.cq.gov.cn/ywzl/zjrc/sy/fwzn/202110/t20211028_9899030.html教育及卫生系列职称专项网报端口及操作手册,由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另行通知。
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按《2023年全市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日程安排》组织开展。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工程技术(含非公企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网上申报时间:9月25日-10月31日(各单位9月25日起受理审核,县职改办10月9日起受理审核)。
石柱县中小学教师文科类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石柱县中小学教师理科类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网上申报时间由石柱县教委另行通知。
图书资料、文物博物、档案、新闻、播音主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等系列中初级职称网上申报时间由黔江区相关评审委员会另行通知。
党校教师、体育专业人员等系列按市属主管部门高评委时间安排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程序
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基本程序如下:
1.县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个人——所在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县职办——评委会。
2.非公单位人员、流动人员:(1)档案在石柱县的。个人——所在单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县职改——评委会。(2)档案在异地的(单位参保地在石柱县)。个人(持异地查档记录)——所在单位(与参保单位一致)——县职改办——评委会。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我市流动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235号)有关规定,其中,工作单位、档案存放均在重庆的,须有1年以上社保缴费记录(市内外可连续计算);工作单位在重庆、档案在异地的,须在重庆工作1年以上(以社保参保记录为准);工作单位在异地、档案在重庆的,须在重庆存档1年以上(以存档记录为准)。
3、自主择业军队干部:个人--所在单位—存放档案的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职改办—评委会
4、自由职业者(指跟体制或者出资人不存在法律效力合作关系而拥有合法收入的个体,多为从文从艺人员,如自由撰稿人、美术人、音乐人、电脑精英、策划人等。须以个人身份参保、有个人纳税申报记录,所在行业无承接资质等与企业行为挂钩的限制或禁止性要求):个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县职改办——评委会。其参保及存档时间要求,参照2执行。
5.市外单位驻渝人员:个人(持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所在单位——单位驻重庆最高管理机构——评委会。
(二)申报流程
1、申报人登录全市统一平台网报端口实名注册(已有账号可不用重新注册);
2、申报人登录账号——职称——个人中心——职称申报——新增申报请书;
3、申报人按要求选取评委会,填报信息,上传材料,保存后提交单位审核;
4、单位经办人按要求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按要求推荐上报(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需在岗位空缺内开展,并经单位党委会(党组会)通过)主管部门或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审核;
5、主管部门或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审核(自主择业军队干部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后推荐上报县职改办;
6、县职改办审核通过后提交至相关高中初级评委会;
7、评审委审核受理。
四、缴费
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5〕123号)相关规定,高、中、初级职称评审费分别为420元/人、240元/人,120元/人。县中初级(工程系列)评审费用收取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至25日(网报材料经评委会审核通过后到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4秦雪),缴费成功后(发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评委会(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7马巧巧)。
五、注意事项
(一)县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需先由主管部门统一到县人力社保局事业科进行岗位核定。
(二)本通知未尽事宜参照《重庆市2023年职称申报评审方案》(渝职改办〔2023〕212号)文件执行。
(三)职称证书办理。全面启用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办理纸质证书。申报人可通过“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直接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教育、卫生专项网报系统评审通过人员的职称电子证书,须待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传输数据至市职改办后,方能生成电子证书和提供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职称系统将通过数据协同共享方式,自动比对学历、学位信息,社保缴费单位,档案存放机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完成情况,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系统自动验证通过的人员,无需另行上传佐证材料,系统自动验证未通过的人员,须上传佐证材料提交人工审核。
(五)重庆市职称申报标准条件索引https://rlsbj.cq.gov.cn/ywzl/zjrc/zchzyzg/202307/t20230726_12187351.html
(六)申报人网上申报所填报内容均需提供佐证材料(上传附件)审核。佐证材料需“三要素”(审核人签字、审核时间、复印至原件等字样),系统自动比对项除外。
六、纪律要求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有关人员、评审专家或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按《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1〕25号)进行处理。
非公单位人员、流动人员申报可扫码进群(微信2023年职称申报交流群):
事业单位人员由主管部门(或单位)人事干部在渝快政群里咨询。
联系人:吴卫红;联系电话:(023)73332853。
附件:1.《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3〕212号)
2.2023年石柱县事业单位岗位使用申请表(系统无法比对岗位的单位使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