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重庆悦智爱空间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受理的关于你单位涉嫌违反工资支付规定一案现已调查终结。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我局石人社监理催〔20262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催告书》,要求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以下义务:支付劳动者梁城成工资1000.00元、马驰工资300.00元。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111室领取行政处理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你单位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次日起五日内提出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若逾期仍未履行上述义务,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之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催告书》(石人社监理催〔20262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O二六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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