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限期办理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清退手续的通知
各有关参保人:
我县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是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自1992年起实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按照上级关于全面清理“老农保”工作的要求,我县自2011年启动清退工作。截至目前,因部分参保人登记信息不全、长期外出等原因,仍有部分参保关系未清理完毕。为切实保障参保人权益,彻底完成此项工作,现将最后限期集中清退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退对象
凡属我县1992年以来参加“老农保”,至今尚未办理退保或关系转移手续的参保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集中清退期限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5日止。
三、办理地点与所需材料
(一)办理地点:石柱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二)所需材料
1.本人办理的,携带参保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原“老农保”参保缴费凭证、本人名下有效的银行账户信息。
2.参保凭证遗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先行前往石柱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核实有关信息。
3.参保人已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持继承人本人身份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参保人死亡证明办理。
4.委托他人代办的,除上述对应材料外,还需提供经参保人签字捺印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重要提示
(一)本次集中清退为最终安排,请参保人及广大居民相互转告。逾期未前来办理者,其“老农保”参保关系及资金将做统一封存处理。
(二)为确保清退工作顺畅,请提前备齐材料。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23-73325026。
附件:石柱县未清退“老农保”参保人员明细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