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工程项目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告示
日期:202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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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劳人院〔2025〕46号
请在“石柱县石家乡安桥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务工未拿到应得工资的民工,于2026年1月27日前到石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登记或通过电话反映。地址:石柱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103室。
联系电话:023-73332059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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