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工程项目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告示
日期:202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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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劳人院〔2025〕41号
请在“枫木镇双塘村内子坪至王家塝通畅工程”务工未拿到应得工资的民工,于2026年1月10日前到石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登记或通过电话反映。地址:石柱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103室。
联系电话:023-73332059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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