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2025年第3批拟办理病残津贴人员公示
日期: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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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72号)之规定,经初步审核,下列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符合按月领取病残津贴条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
二、反映意见方式
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来函的方式,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或问题;反映情况或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受理电话:023-73325026
地 址:石柱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
邮政编码:409100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3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2025年第3批拟办理病残津贴
人员公示表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鉴定结论 |
|
1 |
张承发 |
男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
2 |
陈华文 |
男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
3 |
陶维 |
男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
4 |
秦勇斌 |
男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
5 |
李春华 |
男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
6 |
刘光渠 |
男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
7 |
马世祥 |
男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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