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告示
日期:202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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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劳人院〔2025〕20号
请在“石柱县2022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龙河项目区(干柏小流域、彭大屋小流域、红明小流域)”项目务工未拿到应得工资的民工,于2025年8月20日前到石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登记或通过电话反映。地址:石柱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103室。
联系电话:023-73332059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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