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关于公布第二批县级“巴渝工匠”乡村驿站名单的通知
日期:2024-12-19
大 中 小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技能人才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重点措施》(渝委办发〔2021〕30号)、《关于开展全市首批“巴渝工匠”乡村驿站建设工作的通知》(渝人社〔2022〕127号)、《关于建立全县第二批县级“巴渝工匠”乡村驿站的通知》(石人社发〔2023〕475号)相关要求,决定建立一批县级“巴渝工匠”乡村驿站,助力我县打造乡村技能品牌,培育乡村工匠能手,培训乡村技能人才,全面推动乡村振兴。
经单位自主申报、积极筹建,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委,组成专家评估组从人才效益、经济效益、品牌效益、技能成果等方面进行实地考察、综合验收,并按程序进行了公示,现决定认定“金江南·乡村驿站”(牵头建设单位为重庆金江南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为第二批县级“巴渝工匠”乡村驿站。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
2024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