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劳动维权保障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告示
日期:2024-10-29
大 中 小
石劳人院〔2024〕49号
请在“石柱县临溪中学校教师周转房”项目务工未拿到应得工资的民工,于2024年11月27日前到石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登记或通过电话反映。地址:石柱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103室。
联系电话:023-73332059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4年10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