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视角(2024年度)
日期: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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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将实行分级评分考核 C级将被约谈
4月9日,石柱县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石柱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本办法适用于对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年度考核。
考核工作按照自查自评、实地核查、综合评议的程序进行。
考核采取分级评分法,基准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考核等级为A级:领导重视、工作机制健全,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备、落实得力,工作成效明显,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为C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力的、成效不明显、欠薪问题突出,考核得分85分以下的(不含85分);因工资被拖欠发生20人以上群体性讨薪事件;发生以堵路堵交通、围攻政府及相关部门等方式或以跳楼、爬塔吊等极端方式讨要工资的;因拖欠工资引发重大负面网络舆情的;因拖欠工资引发农民工进京到市上访的,或被列为国家或市级督办案件的;因每季度所辖或主管的国务院欠薪问题线索数占当季度问题线索平台总量的三分之一的;在市上考核(督查)过程中被扣分(通报)的主要责任单位。
考核等级在A、C级以外的为B级。
对考核等级为A级的,由县治欠领导小组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由县治欠领导小组组长对该乡镇(街道)或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考核工作从2023年到2027年每年开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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