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的告示
日期:2024-03-07
大 中 小
石劳人执〔2024〕15号
请在“石柱县金竹乡建设村2023年“四好农村路”(黄木坝至回龙居民点)通畅工程”项目务工未拿到应得工资的民工,于2024年4月3日前到石柱县劳动人事行政执法支队登记或通过电话反映。地址:石柱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103室。
联系电话:73332059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3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