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的告示
日期: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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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劳人执〔2024〕12号
请在“石柱县医废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务工未拿到应得工资的民工,于2024年3月9日前到石柱县劳动人事行政执法支队登记或通过电话反映。地址:石柱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103室。
联系电话:73332059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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