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关于拟拨付县工业园区企业2021年10-12月招工补贴资金的公示
日期:202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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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保障我县工业园区企业用工需求,规范企业招工用工,有效促进我县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按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明确2021年县工业园区企业招工稳岗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石人社发〔2021〕53号)文件要求,我中心落实专人分别对县工业园区企业2021年10-12月招工补贴进行了审核,并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财政局以及我中心驻厂人员共同核对签字。自202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县工业园区企业满岗30天、60天、90天的人员分别达35人、18人、76人,吸纳县外员工26人,按照A区300元/人·30天、B区400元/人·30天、C区600元/人·30天、县外人员200元/人的招工补贴政策计算,应拨付招工补贴资金106200.00元。
现将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2022年11月22日-2022年11月2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向石柱县就业和人才中心人力资源市场科反映。举报受理电话如下:
受理人:冉晓玉
受理电话:023-73336114
附件:石柱县工业园区企业2021年10-12月招工补贴发放公示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就业和人才中心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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