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指导及协调的事务性工作;参与专兼职仲裁员的聘任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综合分析工作;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83.43万元增加30.57万元,主要原因:社保、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1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6万元;支出较去年83.43万元增加30.5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0.5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万元,比2022年83.43万元增加3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万元,比2022年83.43万元增加30.57万元,主要原因:社保、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主要用于保障我院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比2022年无增减,2023年我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在机关本级,故本院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0.12万元,比上年25.1万元减少4.98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县财政运行列为财政部和市财政局重点监测对象,故今年公用经费人均压减;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7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无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国有资产在机关本级尚未分出,故本院无。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余小华联系方式:023-73331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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