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4961G/2023-00118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人力社保局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就业和人才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3-10-23 [ 发布日期 ] 2023-10-23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就业和人才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实施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城乡就业工作目标管理及考核。

2、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有关政策和失业保险法律法规,提供公益性就业创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和重点群体提供就业服务,按规定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承担失业保险有关经办服务工作。

3、负责面向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就业创业等职业培训,承担职业能力建设相关业务经办,指导劳务培训。

4、负责全县农村劳动力开发转移、指导家庭服务业工作。

5、指导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人力资源基础台账建设及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工作。

6、承担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及见习基地管理。

7、负责人力资源市场日常管理,为用人单位、求职者提供招聘、求职等服务,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人事代理及流动党员管理服务。

8、负责城乡就业统计及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工作。

9、指导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相关工作。

10、承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就业和人才中心设综合科、信息档案科、城乡统筹就业科、创业指导科、失业保险科、培训科、劳务开发科、人力资源市场科8个科室。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就业和人才中心属于县人社局下设二级独立核算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4,107.43万元,支出总计4,107.4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32.53万元,增长222.2%,主要原因是用于就业补助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增加(2021年度上级财政和本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为预拨资金,2022年度上级财政和本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为公共预算资金),包括社会保险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专项资金的收入和支出。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4,107.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32.53万元,增长222.2%,主要原因是用于就业补助资金的收入增加(2021年度上级财政和本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为预拨资金,2022年度上级财政和本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为公共预算资金),包括社会保险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专项资金的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07.43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4,107.4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832.53万元,增长222.2%,主要原因是用于就业补助资金的支出增加(2021年度上级财政和本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为预拨资金,2022年度上级财政和本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为公共预算资金),包括社会保险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专项资金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47.08万元,占8.5%;项目支出3,760.35万元,占91.5%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为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07.4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32.53万元,增长222.2%。主要原因是用于就业补助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增加(2021年度上级财政和本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为预拨资金,2022年度上级财政和本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为公共预算资金),包括社会保险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专项资金的收入和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07.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32.53万元,增长222.2%。主要原因是用于就业补助资金的收入增加(2021年度上级财政和本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为预拨资金,2022年度上级财政和本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为公共预算资金),包括社会保险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专项资金的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9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招录人员和遴选人员的收入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07.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32.53万元,增长222.2%。主要原因是用于就业补助资金的支出增加(2021年度上级财政和本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为预拨资金,2022年度上级财政和本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为公共预算资金),包括社会保险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专项资金的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9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招录人员和遴选人员的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326.98万元,占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9.60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跨区域交通补助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7.66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9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招录人员和遴选人员的支出增加。

3)农林水支出746.57万元,占18.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2.37万元,下降32.1%,主要原因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6.23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万元,增长7.8%,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招录人员和遴选人员的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7.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1.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18万元,增长7.3%,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招录人员和遴选人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和生活补助。公用经费35.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5万元,下降8.4%,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5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1万元,下降34.2%,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合理安排乡镇业务指导和下乡扶贫工作的时间,减少公车使用频率;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5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乡镇业务检查、下乡扶贫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5万元,下降25.8%,主要原因是一是合理安排乡镇业务指导和下乡扶贫工作的时间,减少公车使用频率;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公务接待费1.1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外、市内各个部门到我单位交流就业工作,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6万元,下降54.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12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1.1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4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产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6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是业务培训人数和次数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38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5万元,下降8.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等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货物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4204.3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     年度政策和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项目资金名称

就业补助资金

项目实施年度(时期)

2022

主管部门

县人力社保局

实施单位

县就业和人才中心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3996.39

总量

4204.3

105.2%

其中:财政资金

3996.39

其中:财政资金

4204.3

105.2%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自评等级(优良中差)

1资金按规定用于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支出。2、完成年度城镇新增就业考核任务3000人。

1: 资金按规定用于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 公益性岗位补贴、 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 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等支出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支出项目。

2: 完成城镇新增就业4900人。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设计

分值

评价

得分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员数量

1310

1232

5

4

2022年部分鉴定补贴纳入下一年度支出。督促鉴定所加快鉴定进度,按时申报鉴定补贴。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数量

2200

2532

5

5


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数量

3050

6246

5

5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员数量

30

45

5

5


质量指标

符合政策规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比例

≥80%

99%

3

3


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准确率

≥95%

98%

3

3


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准确率

≥95%

98%

3

3


就业见习补贴发放准确率

≥95%

100%

3

3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准确率

≥95%

100%

3

3


时效指标

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

≥95%

95%

3

3


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

≥95%

95%

3

3


成本指标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均标准

140

140

4

4


社会保险补贴人均标准

单位:8500//年;个人:5900//年。

单位:8500//年;个人:5900//年。

4

4


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均标准

全日制:23100//1-3月,1700/月,4-122000/;非全日制:6600//;非全日制:20/小时,不超过2000/月。

全日制:23100//1-3月,1700/月,4-122000/;非全日制:6600//;非全日制:20/小时,不超过2000/月。

4

4


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3000

4900

8

8


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

此数据市局负责统计

/

1

1

该指标由市级直接负责,未下达区县。

年末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

≥90%

95%

8

8


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1200

2631

8

8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

800

2399

8

8


社会效益指标

零就业家庭帮扶率

100%

100%

5

5


因就业问题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数量

0

0

3

3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

≥90%

90%

3

3


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服务满意度

≥98%

98%

3

3


合计




100

99


2、绩效自评报告。

1)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就业补助资金上年结余1419.39万元,本年筹集2788.21万元,其中:上级补助2507万元,本级财政安排24.3万元,利息收入2.91万元,其他收入254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就业补助资金全年支出4204.3万元,其中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支出182.65万元,职业培训补贴254.49万元,社会保险补贴支出1324.28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2012.74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17.25万元,就业见习补贴30.93万元,求职补贴支出29.74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352.22万元。

2022年我中心就业补助资金滚存结余3.3万元。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为切实加强就业资金内部管理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我中心于2017年制定了《就业补助资金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内部管理制度运行,各业务经办科室紧密配合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

我县就业补助资金严格按照(财社〔2017164号、渝财规〔201915号、财社〔202189号)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支出。涉及补助到人的补贴,均下放到乡镇(街道)申报,由乡镇(街道)社保所负责审核就业失业状况,县就业中心负责复核就业失业状况及社保缴费情况,经电话或实地核实就业状况不实的,不予补助,审核拨付程序规范,资料管理规范,财务资料与业务资料相符,均由县财政直拨到人或单位。在拨付资金前对鉴定结果参与监督,对其他各项补贴采取事前审核、事后监督,不存在套取、冒领现象或挤占挪用就业专项资金情况。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1)数量指标。发放技能鉴定补贴123217.25万元;发放社保补贴25321324.28万元,其中:灵活就业社保补贴914万元,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255.81万元;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62462012.74万元;发放离校求职补贴301.5万元,符合政策规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比例达99%。(2)质量指标。大力宣传,认真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审核各类补贴。确保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准确率均达到98%以上。(3)时效指标。及时审核各类补贴,使补贴资金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到位。(4)成本指标。所有补贴政策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规定的标准执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成本140元。社会保险补贴分灵活就业和单位就业两部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按照个人实际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年人均补贴5058元;用人单位社保补贴按照单位为其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年人均补贴7286元;公益性岗位补贴年人均补贴3222元。

效益指标:(1)经济效益。完成城镇新增就业49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631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399人,分别占目标任务3000人、1300人、800人的163.3%202.4%299.9%;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95%,高于保持稳定线,就业局势基本稳定。(2)社会效益。通过微信、QQ群、群发短信、现场会、院坝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宣传方式使各类就业政策深入千家万户,群众政策知晓率达90%,未出现因就业问题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3)满意度。通过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就业工作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严格落实放管服规定,在就失业登记、补贴政策申报审核等方面及环节提高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90%

2)绩效自评结果(等级)

3)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主要原因是2022年部分鉴定补贴纳入下一年度支出。

下一步打算:一是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二是协调鉴定所加快鉴定进度,按时申报鉴定补贴。

4)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根据当年支出情况调整下一年度就业资金支出方向并优化支出结构,将资金向保障类和鼓励类补贴项目倾斜,确保就业整体形势更加稳定。

2.拟在本单位公示栏等位置公开有关内容。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罗霖023-73377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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