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检查并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依法行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赋予的监督检查职权,对事业单位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依法纠正、受理和查处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法规、规章的行为。
4.依法对全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资金、就业专项资金实施监督;承担受理和查处单位、个人骗取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套取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资金、就业专项资金违法行为具体工作。
5.承担劳动保障“两网化”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
6.承担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工作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7.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督检查工作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的交办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劳动人事行政执法支队内设综合科、案件查处科、监督检查科、网络管理科、园区执法大队等四个机关科室及园区执法大队一个派出科室。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劳动人事行政执法支队属于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的二级单位,属于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53.46万元,支出总计253.4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32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方面,基本工资、津贴、社会保障缴费、目标绩效调标,项目支出方面,扶贫专项工作经费2.2万元划拨至项目列支,项目经费增加,相关经费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53.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32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方面,基本工资、津贴、社会保障缴费、目标绩效调标,财政拨款收入增加,项目支出方面,扶贫专项工作经费2.2万元划拨至项目列支,项目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3.46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53.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32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方面,基本工资、津贴、社会保障缴费、目标绩效调标,财政拨款支出增加,项目支出方面,扶贫专项工作经费2.2万元划拨至项目列支,项目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 182.24万元,占71.9%;项目支出71.22万元,占28.1%。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和上年度均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3.4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1.32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方面,基本工资、津贴、社会保障缴费、目标绩效调标,财政拨款收支增加。项目支出方面,扶贫专项工作经费2.2万元划拨至项目列支,项目经费收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3.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32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方面,基本工资、津贴、社会保障缴费、目标绩效调标,财政拨款收入增加。项目支出方面,扶贫专项工作经费2.2万元划拨至项目列支,项目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87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社会保障缴费、目标绩效调标。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32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社会保障缴费、目标绩效调标,扶贫专项工作经费2.2万元划拨至项目列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87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社会保障缴费、目标绩效调标,扶贫专项工作经费2.2万元划拨至项目列支。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和上年度均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6.27万元,占9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04万元,增长8.8%,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社会保障缴费、目标绩效考核调标,公益性岗位浮动增加,协助案件调查产生的差旅费用等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7.70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7万 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员工两年一次体检,2019年所有在编人员均进行身体检查,故2020年未发生此项开支。
(3)农林水支出2.22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2万 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派出两名队员驻村扶贫,有次而产生扶贫相关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7.26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3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政策,对住房公积金进行年中调标。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2.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1.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21万元,增长28.2%,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经费自然增资及补发有关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31.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1万元,下降9.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会议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4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4万元,增长26.6%,主要原因是预算经费有限,年初预算不足,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列支。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9万元,下降22.4%,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控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7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劳动监察执法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7万元,增长25.7%,主要原因是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任务加重,年初预算不足,进行年中调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1万元,下降21.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控公车运行维护成本。
公务接待费0.7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机构建设、执法效能等工作,以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8万元,增长33.3%,主要原因是对接待频次预估不足,根据实际调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7万元,下降27.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60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9.3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7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1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会议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1万元,下降9.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6万元,增长130.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会议费在项目经费中列支而未在机关运行经费中列支,导致差异较大。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1.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6万元,增长60%,主要原因是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相关培训工作会议规模扩大、频次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因公出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及下乡扶贫等公务活动。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3.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多功能一体机和掌上电脑。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4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劳动用工检查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劳动监察及“两网化”管理工作、劳动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劳动用工检查、人事管理监督检查、社保基金监督检查及案件办理等7个项目均达到年初设定目标绩效,执行预算率为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见附件:2020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333-2692。
附件:
2020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专项名称 | 劳动用工检查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经费 | 联系人 及电话 | 易平73332692 | |||
主管部门 | 社保科 | 预算单位 | 石柱县劳动人事行政执法支队 | |||
项目资金(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资金执行率 (%) |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
年度总金额 | 43 | 43 | 43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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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市级支出 | 0 | 0 | 0 | / | ||
补助区县 | 0 | 0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全县所有建设项目“两金三制”落实达到100% ;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重大负面网络舆情事件零发生。 | 全县所有建设项目“两金三制”落实达到100% ;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重大负面网络舆情事件零发生。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 |
“两金三制”落实情况 | 百分比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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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