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4961G/2021-00089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人力社保局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1-04-09 [ 发布日期 ] 2021-04-09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县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地方标准;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具体执法工作交由执法机构承担,以部门名义开展执法。

7、参与拟订全县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等工作。负责县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县人才引进政策。

8、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渝工作或定居政策;贯彻执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落实职业资格制度、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9、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表彰奖励政策,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有关工作。

11、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以及相关配套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负责承办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4、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拟订信息规划,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7、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教委分工。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委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负责。

(二)机构设置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行政科室有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组织人事科、工资福利科、事业人员管理科(县职称改革办公室)、社会保险科、就业促进科、劳动关系科(行政许可服务科、政策法规科)、机关党支部;直属事业单位有: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考试培训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退休待遇服务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档案信息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局机关本级一级预算、石柱县就业和人才服务管理局、石柱县社会保险局、石柱县劳动人事监察执法局三个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将我局原军转办、公务员科、在职和退休公务员 (参公人员)工资发放及管理、医疗保障等职能职责划转。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135.34万元,支出总计1,135.3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4.12万元、下降23.2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公务员科、工资科、医疗保险工作人员随编制划转到其他单位、人才专项考试招录经费(公务员)也随职责划转组织部。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135.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4.12万元,下降23.2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公务员科、工资科、医疗保险工作人员随编制划转到其他单位、人才专项考试招录经费(公务员)也随职责划转组织部。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5.34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135.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4.12万元,下降23.2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公务员科、工资科、医疗保险工作人员随编制划转到其他单位、人才专项考试招录经费(公务员)也随职责划转组织部。其中:基本支出744.07万元,占65.54%;项目支出391.27万元,占34.46%。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1,135.3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44.12万元,下降23.2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公务员科、工资科、医疗保险工作人员随编制划转到其他单位、人才专项考试招录经费(公务员)也随职责划转组织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5.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4.12万元,下降23.2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公务员科、工资科、医疗保险工作人员随编制划转到其他单位、人才专项考试招录经费(公务员)也随职责划转组织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0万元,增长0.58%。主要原因是扶贫下乡租车费增加。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5.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4.12万元,下降23.2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公务员科、工资科、医疗保险工作人员随编制划转到其他单位、人才专项考试招录经费(公务员)也随职责划转组织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0万元,增长0.58%。主要原因是扶贫下乡租车费增加。

3.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2.59万元,占33.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2.5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立项争资工作经费比预算增加10万元,副处级干部活动费及慰问费比预算增加0.91万元,人员工资、津贴及商品定额支出371.67万元原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在208 类中,而决算时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1中反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73.49万元,占59.3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6.96万元,下降35.8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津贴及商品定额支出371.67万元原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在208 类中,而决算时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1中反映。

(3)卫生健康支出39.79万元,占3.5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0万元,下降3.16%,主要原因是去年4月机改公务科(谭华蓉、秦伟)、工资科(秦智敏)、9月钟小均调往组织部导致医疗保险少缴。

(4)农林水支出6.20万元,占0.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三支一扶”一次性安家费增加6.2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33.27万元,占2.9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3万元,下降10.80%,主要原因是去年4月机改公务科(谭华蓉、秦伟)、工资科(秦智敏)、9月钟小均调往组织部导致比预算少缴4.0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4.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1.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10万元,下降2.4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公务员科、工资科、医疗保险工作人员随编制划转到其他单位、人才专项考试招录经费(公务员)也随职责划转组织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金等。公用经费62.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84万元,下降21.2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公务员科、工资科、医疗保险工作人员随编制划转到其他单位、人才专项考试招录经费(公务员)也随职责划转组织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及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5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5万元,下降40.6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12万元,下降60.89%,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 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也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12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8万元,下降47.85%,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车管理办法执行。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17万元,下降50.3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车管理办法执行。

公务接待费2.3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市人社局到我单位调研人社工作及兄弟区县到我局考察、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7万元,下降21.97%,主要原因是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95万元,下降71.43%,主要原因是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本单位 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24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34元,车均维护费2.0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5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用品2.15万元,水费0.96万元,电费9.58万元、邮电费6.77万元、差旅费10.14万元,维修费0.95万元,劳务费2.44万元、工会经费6.92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13万元,其他交通费21.03万元、其他商品定额服务支出1.4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84万元,下降21.21%,主要原因是一是办公用品及其他办公耗材,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统一保管,根据职工需求由职工到办公室签字领取,避免铺张浪费,二是大幅缩减培训经费、考务经费、会议经费、展板、广告费等开支。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4万元下降97.90%,主要原因是精简会议。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4.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70万元,下降64.28%,主要原因是大幅缩减培训经费,做到不开展无实质意义的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编制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实有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就业促进科采购电脑(王朝晖办公室用)。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3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工资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及技术服务费、超龄人员养老保险、社保服务大厅运行费、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工作、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工作、事业人员管理、考试培训工作、金保网络延伸及运行维护费、劳动仲裁工作、档案管理与维护、职业技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事业单位人员招录、退休管理工作、劳动关系和维权工作、职称评审工作、人才专项(事业人员招录等)经费等15个项目均达到年初设定目标绩效,执行预算率为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人才专项(事业人员招录等)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事业单位人事招录是为我县各单位选拔人才,提供新鲜血液,保障各项事业发展得以继续。培训工作为各事业单位提供合格人才,为全县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保障。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全年招录、选调考试15场,招聘人员300人,群众满意度90%,培训5场次以上,培训人数1400以上,培训合格率95%,群众满意度90%。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姓名:余小华  电话:023-73331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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