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四季度)

序号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文号 许可类别 许可内容 许可决定日期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1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石柱分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批复 石人社发〔2025〕323号 行政许可 一、同意你公司对以下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总经理、项目经理。
二、同意你公司对以下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工程维修。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职工每天的实际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且平均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工作天数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确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加班程序、加班时间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标准执行。
此批复应向职工公示15个工作日,并请严格按批复的岗位人员范围依法组织实施,保障职工休息休假等权利。
11/24/2025 11/25/2025 11/24/2026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庆品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批复 石人社发〔2025〕266号 行政许可 一、高级管理岗5个岗位、中层管理岗8个岗位、销售员岗3个岗位、结算员岗1个岗位、统计员岗1个岗位、罐车驾驶员岗35个岗位、小车驾驶员岗2个岗位、辅助生产车驾驶员岗1个岗位、泵工岗7个岗位、管工岗6个岗位、前场岗4个岗位、采购岗1个岗位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二、生产调度岗2个岗位、装载机操作员岗4个岗位、搅拌楼操作员岗4个岗位、试验员岗2个岗位、资料员岗1个岗位、质检员岗4个岗位、取(试)样员岗1个岗位、库管员岗3个岗位、设备维修岗6个岗位、车辆管理岗1个岗位、勤杂工岗4个岗位等实行以月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职工每天的实际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且平均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和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工作天数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确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中的加班程序、加班时间和第四十四条的加班费计算标准的规定执行。
五、此批复应向职工公示15个工作日,并请严格按批复的岗位人员范围依法组织实施,保障职工休息休假等权利。
11/7/2025 11/8/2025 11/7/2026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庆市石柱县润浩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批复 石人社发〔2025〕246号 行政许可 一、同意你公司对以下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收运驾驶员、收运工。
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职工每天的实际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且平均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此批复应向职工公示15个工作日,并请严格按批复的岗位人员范围依法组织实施,保障职工休息休假等权利。
10/21/2025 10/20/2025 10/19/2026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智恒运输有限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批复 石人社发〔2025〕324号 行政许可 一、同意你公司对以下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车技科长、调度员、驾驶员。
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职工每天的实际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且平均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此批复应向职工公示15个工作日,并请严格按批复的岗位人员范围依法组织实施,保障职工休息休假等权利。
11/24/2025 11/28/2025 11/27/2026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庆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柱分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批复 石人社发〔2025〕364号 行政许可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和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管理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65号)第一条的规定,原则同意你司部分工作岗位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实行不定时工时、以月为周期、以半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具体意见如下:
(一)班线车驾驶员、公务车驾驶员、个性化运输驾驶员、生产任务考核车驾驶员、教练员、导游、点/收钞员、业务员等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二)公交车驾驶员岗位实行以半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修理工、汽车检测工、库管员、GPS工作人员、站外安全检查员、安检员、例检员、充电工、调度出站检查员、火车枢纽站现场安全员等岗位实行以月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职工每天的实际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且平均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和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工作天数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确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中的加班程序、加班时间和第四十四条的加班费计算标准的规定执行。
四、此批复应向职工公示15个工作日,并请严格按批复的岗位人员范围依法组织实施,保障职工休息休假等权利。
12/22/2025 1/1/2026 12/31/2026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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