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2022年“普法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渝人社办〔2022〕85号)文件要求,现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2022年“普法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此件主动公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2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
2022年“普法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渝人社办〔2022〕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普人社法规,优营商环境,促产业发展
二、活动目的
通过人力社保法规的普及,特别是近年来我市人力社保系统出台或修订的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规定的普及,进一步增强系统内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切实改善营商环境,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22年5月
四、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系统内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重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发挥好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增强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持续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重要论述精神,持续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宪法宣传水平,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深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重大意义,增强学好用好宪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维护人格尊严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全市人力社保系统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宣传行政处罚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高全民守法意识,引导各方面监督行政处罚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广泛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四)深入学习宣传人力社保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法规。活动月期间面向全系统、全社会,以企业为重点,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职业教育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庆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等法律法规,尤其对权力下放清单、减证便民清单、告知承诺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人力社保领域执法检查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以及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等具体内容,要向企业和群众说清讲明。要积极宣传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和川渝通办、跨省通办的具体内容,编印办事指南并广泛宣传,实现人社领域服务事项“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要做好人力社保惠企政策的宣传,真正让政策落地生根开花。为配合“普法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市人力社保局将编印下发《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手册(人力社保篇)》《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常见问题百问百答(2022年)》《2022年重庆市人力社保惠企政策实务手册》等宣传资料。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局机关相关科室(单位)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群众关心的问题印制相关宣传资料和用品。
(五)认真开展党内法规和党史学习教育。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大力开展党内法规的专项宣传。突出学习宣传党章,建立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党内各项制度规定,做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主要形式
(一)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局机关各责任科室(单位)要按照2022年度普法任务分解表,结合实际,组织普法宣传队深入机关、企业、园区、学校、乡镇、社区等,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县级各普法宣传队在宣传月期间,至少开展1次“八进”活动。
(二)扎实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4月29日,全市人力社保系统统一开展“学人社法规,优营商环境,促产业发展”集中宣传月启动活动。我局将按照我县疫情防控要求在当日选取适当地点开展现场咨询和送法等活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灵活运用赶集日等时间节点,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好普法宣传活动。
(三)切实用好线上宣传平台。活动月期间,除利用好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还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移动通讯终端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法治讲座、法治论坛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在线法治文化活动,积极向新媒体推送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百姓关注的涉及民生的相关人力社保法规政策问题解答,营造浓厚的人力社保法律法规宣传氛围,增强普法宣传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不断提高人力社保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影响力和公众参与度。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局机关相关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有效推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确保普法宣传工作形式与内容的高度统一,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夯实普法责任。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提高站位、主动作为,切实抓好人力社保政策法规,特别是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确保普法宣传月取得实效。
(三)严格宣传纪律。普法宣传在不断扩大传播力和影响力的基础上,要稳扎稳打、有序有度,严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和安全关,始终掌握宣传主动权。
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普法责任牵头科室(单位)将普法宣传月情况(附照片)和活动数据统计表(见附件)于5月27日前通过党政网报送县人力社保局(联系人:戴冬平,熊探;联系电话:73339406)。
附件:“普法宣传月”数据统计表
附件
“普法宣传月”数据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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