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4961G/2020-00144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人力社保局 [ 发文字号 ] 渝职改办〔2020〕178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县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0-10-19 [ 发布日期 ] 2020-10-26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县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0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017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20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及时传达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2020178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好2020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各单位负责指导本单位人员申报,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和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认真审查核对,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备,并结合相应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的职称申报条件进行推荐审查。单位推荐和部门审核审查要强化“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的受理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市上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规定受理时间截止之日前5个工作日止,逾期不予受理。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含职业学校教师,不含中小学教师)的受理时间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01113日,逾期不予受理。教育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时间(教委)另行通知。

三、工程技术(含非公企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按属地原则或行业主管原则各相关单位负责通知所属范围内非公有制企业(含微型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申报评审。

四、教育、卫生、工程建设等实行(试行)网上申报评审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未尽事宜,严格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0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0178号)文件执行。

联系人:吴卫红;联系电话:73332853

附件:1.关于印发重庆市2020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0178号)

      2.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使用申请表

      3.职称申报人员信息表

           4.2020年驻村扶贫职称申报审核表


(此件主动公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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