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4961G/2020-00081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人力社保局 [ 发文字号 ] 渝职改办〔2020〕159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特殊人才职称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0-06-28 [ 发布日期 ] 2020-07-10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特殊人才职称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印发的《激励专家人才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担当奉献的八项措施》以及《重庆市特殊人才职称评定办法》(渝人社发〔2017202号)精神,现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特殊人才职称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20159号)转发给大家,请按要求开展申报工作。各单位开展特殊人才职称申报需在713—17日报县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材料,逾期未报送不再收取材料。

县人力社保局事业科:王琴、吴卫红;

联系电话:(02373332853

附件: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特殊人才职称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此件主动公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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