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4961G/2020-00017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人力社保局 [ 发文字号 ] 石人社发〔2020〕55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疫情期间贫困人员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0-03-10 [ 发布日期 ] 2020-03-16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疫情期间贫困人员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切实做好疫情期间贫困人员就业服务需求,有效巩固脱贫成效,按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应对疫情加快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工作通知〔20206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各乡镇(街道)安排村组干部、帮扶干部通过电话、QQ、微信等多种方式和渠道进一步对有就业服务需求的9253名贫困人员(详见附件)的就业情况及就业需求进行核实、统计。针对贫困人口的需求”一对一”提供优质的就业服务,做好就业服务记录,建立台帐,并将服务过程及结果录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信息平台”。

二、工作内容

(一)针对有点对点交通需求的。要加强对有包车需求的贫困人员就业地交通情况、复工复产情况、健康认证情况等相关信息收集,按照错峰出行要求,引导贫困人员合理确定返程时间和形式。对就业地点比较集中的,确需通过包车形式才能到达的,要及时将人员名单报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劳务开发科统一安排。

(二)针对有就业信息需求的。要加强市县岗位信息宣传,引导贫困人口登陆重庆就业网、石柱县公众信息网查看岗位信息,积极参加线上招聘;要依托村(社区)开展入户宣传,鼓励贫困人员到县工业园区企业就业;要加强就业扶贫政策宣传,引导农民工就地就近务工,多形式在本地灵活就业;要积极对接县人力资源市场,定期将岗位信息在辖区内宣传发布;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贫困人员,要开发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进行安置。

(三)针对有交通补助需求的。对有交通补贴需求的,要在避免人员聚集的情况下收集好交通补贴申报资料,严格按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交通补贴和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支持贫困人员转移就业的通知》(石人社发〔2019616号)文件规定进行审核,初审合格后提交至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同时,要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贫困人员转移就业交通补贴政策知晓度。

(四)针对有技能培训需求的。要进一步摸清贫困人员培训需求,包括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要积极对接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培训科实施好本辖区有培训需求的贫困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关键期,切实解决好贫困人员的就业需求,对圆满完成脱贫攻坚收官战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适时掌握贫困人员就业情况和就业需求,建立动态跟踪机制,切实做好贫困人口就业服务工作。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将县内人力中介机构分片区对接各乡镇(街道)组织贫困人员有序转移就业。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就业扶贫政策各项优惠宣传,为贫困人员提供县内外就业信息,激发贫困人员内生动力,鼓励贫困人员通过就业稳定增收。

(三)强化信息报送。乡镇(街道)要认真做好贫困人员就业服务工作,将每名贫困人员就业服务需求落实情况完善到附件对应的表格内,通过党政网传县人力社保局。落实情况实行周报制,首次报送时间为316日,之后每周四按时报送。

联系人:孙梨;联系电话:73338988


附件:石柱县贫困人员就业需求信息表

(此件主动公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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